建言献策

关于适当提前40、50下岗失业人员退休年龄的建议

字体:
发布时间:2011-08-18 07:42:35
来源:admin
4050人员”特指为在2007年底以前,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与其他年龄段的下岗失业人员相比,“4050人员”受教育程度低,再就业能力弱,家庭负担重,可谓“上有老,下有小,退休尚早,再就业已老”。调查显示,目前用人单位很少招请“4050人员”,而局限于自身能力与具体情况,他们又很难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因而失业周期往往持续很长时间。据统计,下岗失业人员中 1年以上没找到工作的占74%,失业周期最长的几乎全部是“4050人员”,他们已成为下岗失业人员中就业和经济最困难的群体。随着物价不断上涨,“4050人员”的经济状况更加陷入窘境,不少人为最基本的温饱问题发愁。

国企改制造成的下岗失业工人问题是特定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4050人员”当年做出了牺牲,承受了国企改革的阵痛。一个公正的社会对于为社会发展做出牺牲的群体,应当予以适当的回报。在再就业难度大,生活水平低下的情况下,如果“4050人员”能及早退休领取退休金 ,就可获得起码的生活保障,不至生活无着。建议修改和完善现行的退休政策,对“4050人员”实行提前23年退休政策,到龄一批退休一批,逐步解决企业改制遗留的问题,以促进社会和谐,体现公平正义。

]]>
推荐快速链接: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浙江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2007-2025 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35058号-1

单位地址:富春路188号B座26楼 邮编:310006

技术支持:杭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