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对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及相关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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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8-01 07:49:45
来源:admin
2010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遴选基本条件》涉及五大类20条款,这其中大部分条件难以准确量化。而且在校生5000人、占地100亩的示范学校硬件标准,不仅实行的困难很大,而且从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实际出发,定这样的标准也是缺乏教育科学依据的。我们有理由担心,各地为实现指令性要求,争取评上改革发展示范职校,往往采取最简单的方法——将若干个职业学校合并。结果恐怕是学校的规模达标了,而后续带来的学生上学、学校管理等大量不利因素将无法回避;这里还不考虑学校撤扩并可能对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本来职业学校的布局规划,各地都有自身根据实际作出的安排,这不是靠一纸行政命令可以任意改变的。示范最重要的是教育质量和办学特色,是学生、家庭、社会和企业的认可度。如果把在校学生人数和学校占地面积作为硬指标,这是把复杂的办学要求简单化了,这不应该成为国家层面对办学规模的要求。虽然国家有关部委推出此评审条件主观上是想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但我们更希望高层管理部门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对待中等职业教育的建设和发展。

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不仅要获得一技之长,更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要真正能敬业爱岗。而这一切都需要老师的悉心教育和指导。学校规模过大,既不利于对学生的教育,也不利于学校的精细化管理,更不利于学校领导和教职工,教师和学生之间紧密的教与学互动。如果把示范学校规模要求作为一种行政指令,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为了应付上级的评审和检查,最终各种相关的数据和指标将被人为修改!

办学不是办企业,学校培养学生更不是工厂生产产品。学校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任何一所办得成功的学校都不是行政指导和指令的结果,这是由教育者即学校的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遵循教育规律共同努力的结果,而且这需要经历长时间的积淀。

为此郑重建议

一、国家应当确定一套中等职业学校分类指导标准,作为职业教育发展和完善的纲领,各地应以此作为衡量职业学校办学水准的标准。与此同时,要吸收社会或企业对中等职业学校评价的各种要素,由诸多要素组合成对中等职业学校完整的评价体系,并且交由权威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来对提出申请入选国家级示范职业学校进行全面评估,然后向全社会公示评价结果,把社会尤其是用人单位的评价作为重要的衡量指标。真正促使职业教育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二、国家应把职业教育师资教育和培训纳入战略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应明确规定各省市自治区至少要建立一所自己的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和继续教育学院。必须通过国家层面来推进“双师型”职教师资队伍的建设,要让学校彻底摆脱师资问题的困扰,全力以赴抓好教育教学。国家应该明确规定,要进入中等职业学校任教必须进上述这样的专门院校进行一至二年的专业培训,再由学校安排进相关企业实训。没有这样严格的体系和制度安排,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师资问题的,尤其是“双师型”师资的培养。

三、国家应当痛下决心,将那些不符合普通高校办学要求,且前景堪忧的大学或学院,使之转型为职业院校,这既是对有限财政资源的节约,是引领全社会重视职业教育的必要举措,也更有利于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国家应当加大对社区学院的建设力度,把社区学院作为培训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主要基地,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实行严格的考评和管理。

四、国家应出台鼓励全社会参与职业教育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并制定政府奖励、税收优惠等诸多有助于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政策,以调动全社会尤其是企业重视和参与职业教育建设的积极性。坚持国家为主,社会与企业协同参与的“两条腿”走路方针,才能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才能真正解决目前职业教育校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才能逐步扭转轻职高重普高的社会风气,使职业教育得到大发展,使中国制造、中国创造都有高素质工人队伍的强有力支撑。如何构建职业学校和企业之间紧密联系的机制,这是必须高度重视并需要着力来解决的。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应当在这方面做领头羊和表率,参与到职业教育的建设中来。这样的示范才是必须去力促和建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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