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建议制定“全国公共场所禁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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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8-09 07:40:44
来源:admin
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吸烟人数3.5亿,全球每3个烟民就有近1个在中国。且“烟文化”根深蒂固,吸烟几乎是最简便、最直接的社交手段。

 戒烟令从201031开始实行以来,通过走访调查,效果并不理想。全国337个大中型城市中,虽有近半城市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但立法内容限定模糊,禁烟范围有限,执法主体不明,惩罚力度不够,无法系统有效地进行控烟。如《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颁布实施12年来未开一张罚单;上海八大公共场所今年3月起全面禁烟,也面临诸多执法困境,机关内难向领导说“不”,饭店拒绝“上帝”有点难;没有法律依据,即使戒烟令再强硬,戒烟难保不会成为“大跃进”式的运动——这就像一个很美妙但又很缥缈的大烟圈,一阵风过,很快会烟消云散。

    而反观控烟典范的香港特区,2007年颁行的《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明确规定禁烟场所及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处以15005000港币罚金,罚款数额之大,绝非一般收入的烟民敢以烟试罚。同时执法严格,每天有104名禁烟督察走在街头,监管香港70万烟民,这些禁烟督察不仅接受过防卫术训练,工作时还穿着安全鞋,携带驱狗器等装备,对不配合者会由警务人员出面,加重处罚。

    中国内地20111月开始全面禁烟,最重要的是执行,而执行效果必须要有关法律约束跟上——建议尽快出台一部公共场所禁烟的全国性立法。否则,“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禁烟举措恐难收到预期效果。

    制定法律只是第一步,控烟还应有一些制度上的跟进,这主要涉及如何宣传禁烟。香港与吸烟抗争20年并取得了成功,除了铁腕控烟外,通过学校和公益广告宣传禁烟也是成功之道。但在内地,这方面还重视不够,反而是烟草广告已渗透到影视、传媒、体育、教育领域,这应从制度上得到改进。且在香烟警示也做得不够,香港烟印上“吸烟可以导致阳痿”,内地还是“吸烟有害健康”,二者警示效果差别很大,值得思考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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