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需要让法律保护盲道不再“迷盲”
建议:
一要加强对保护残疾人权益的宣传。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残疾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他们的权益,是每个公民和组织的责任与义务,要把这种保护具体落实到关爱残疾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去,其中就包括了盲道。
二要加大对侵占盲道行为的处罚力度。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罚各种侵占盲道的错误行为,责令相关人停止损害并给予纠正,保障残疾人安全出行。
三要推动保护盲道入法。目前,我国城市盲道的设置与保护尚无明确的法律依据,缺乏一些硬性规定,这也是造成许多侵占现象的根源所在。为杜绝此类现象,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今后有必要在城市道路建设的相关法律条文中作出明确规定,切实保障盲道的合法地位,让盲道从此不再“迷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