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创新社会管理应明确政府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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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9-23 10:21:17
来源:admin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公共权力的主体,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应自觉转变政府职能,担负“义不容辞”的职责。但是,受传统“管理”思路惯性的驱使,政府依然发挥着“全能”政府的职能,什么都要“管”,什么都想“管”,进而导致老百姓“有事找政府”的理念越来越强烈,政府官员不负责任,或者权宜之计的“承诺”越来越多,老百姓的“胃口”也被吊的越来越高,带来一系列群体性的焦虑、群体性的不满。因此,我们建议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应明确政府职责,明确政府定位。

一是通过财政的杠杆手段,加大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投入,确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民生社会管理发展新机制,建构和实施以权利为导向的社会政策体系,尊重和保障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加强社会服务体制建设。

二是通过相应的政策调整,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对政府提供的服务既有政策引导,又有民间资本参与,形成政府购买服务的良性机制。

三是积极回应老百姓的利益诉求,改变政府管理的衙门作风,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尽快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在社区和村民自治方面规范民主选举,强化公民参与,使基层管理者眼睛向下,真正为人民服务,赢得人民信赖。同时,要健全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形成维护社会长期稳定和有效处理社会公共危机事件的稳定机制。

四是要努力增加公共信息的透明度,不仅仅只是公布“三公”的支出,对于老百姓质疑的事件、突发性事件,要尽可能让老百姓知道事情的真相和原委,及时发布处理结果,建立诚信政府,从根本上改变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减少对立情绪。

总之,在创新社会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应厘清各自的权力职责和责任边界,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共同努力,强化责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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