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调整杭州市购房入户政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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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9-28 07:45:54
来源:admin
杭州作为省会城市,购房入户政策已实施多年。早在20063月,杭州就推出针对钱江新城、滨江区、下沙三区块的购房入户政策。2008年和2010年,杭州又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购房入户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规定:购房者为非杭州市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上城区、钱江新城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100万元(含)以上,或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内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80万元(含)以上,或在杭州经济开发区购买单套住房(含存量房)总价达60万元(含)以上的,经市房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申请办理 1户(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区户籍。

毫无疑问,现行购房入户政策在解决外地户口人员的就业、社会保障、子女入学、推进户籍改革等方面起了重大作用,不仅充分体现了公民的迁徒自由权,更吸引大量人才入户杭州。但是,从目前来看,这一政策适用范围已经很小,可操作性和实际意义不大。首先,由于房价的持续攀升,六大主城区中,总价低于80万元的单套住房不仅数量少,而且大多数是在老小区中的二手房或新建的单身公寓。而200810月杭州出台《关于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之时,主城区二手房均价还只不过是1万元左右,购房者用80万元购市中心一套很理想的单套住宅绰绰有余。其次,按照购房新政,外地户口必须在杭州住满一年且已交纳社保满一年后才能够房,又使大量外地人员被排除在购房入户政策之外。

因此建议对现有购房入户政策进行调整:一是首付超过一定金额(如80万元或100万元不等)的外地购房者可以提出入户申请;二是放开已在杭州购房,但当时购房总价未达到入户标准,而现该房评估总价已达到入户标准的外地购房者的入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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