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苕溪上游水源安全
这起事件暴露出临安青山工业园区的浙江金质丽化工有限公司、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得润宝油脂有限公司、杭州真心热能电器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为了利益无视环保法规、无视社会良知;暴露出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在工作中审查不严、监管不力;暴露出当地产业布局不合理,导致公共供水安全风险过大。教训深刻,应引以为鉴。
值得高度重视和关注的是,政府在发展社会经济、引进大批企业的同时,必须考虑到保护源头活水。苕溪是我市除钱塘江外的另一条十分重要的供水河道,是余杭区大部和杭州城北地区的主要供水水源,维系着八十多万人口的生产生活和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苕溪上游地区建设化工企业,本身会造成极大的环境风险。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因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投入滞缓等原因,短短几年,苕溪水污染已十分严重,下游余杭地区一度只好喝污水,百姓安居乐业得不到保障,社会影响一度非常恶劣。后来杭州市政府化了大代价、下了大血本,关停了多家污染化工企业,下决心治理苕溪污染,为苕溪沿岸地区十多年来的发展提供了水质保障。然而,苕溪“6.5”水质污染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为此,建议政府除了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审查力度、监管力度,严格环境监察执法外,应充分考虑饮用水源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尤其在建设省级科创园区和青山工业园区时,对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对化工高新企业的引进要设置门槛和底线,整改、甚至关停涉及有毒、有害的化工企业,从源头上控制有毒、有害化工产品的进入,还苕溪水源安全,促进上下游地区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让子孙后代一直受用一溪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