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必须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苕溪上游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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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0-13 08:28:16
来源:admin
65,苕溪上游发生严重的饮用水源有机物污染事件,这是继64新安江苯酚污染事件后的又一起恶性环境事件,造成严重的公共供水安全危机。虽然环保部门和余杭区、临安市政府在第一时间启动公共安全应急预案,采取了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但此次事件仍严重影响了余杭区大部分地区生产生活秩序,社会影响很大,政府公信力也受到损害。

这起事件暴露出临安青山工业园区的浙江金质丽化工有限公司、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得润宝油脂有限公司、杭州真心热能电器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为了利益无视环保法规、无视社会良知;暴露出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在工作中审查不严、监管不力;暴露出当地产业布局不合理,导致公共供水安全风险过大。教训深刻,应引以为鉴。

值得高度重视和关注的是,政府在发展社会经济、引进大批企业的同时,必须考虑到保护源头活水。苕溪是我市除钱塘江外的另一条十分重要的供水河道,是余杭区大部和杭州城北地区的主要供水水源,维系着八十多万人口的生产生活和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苕溪上游地区建设化工企业,本身会造成极大的环境风险。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因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投入滞缓等原因,短短几年,苕溪水污染已十分严重,下游余杭地区一度只好喝污水,百姓安居乐业得不到保障,社会影响一度非常恶劣。后来杭州市政府化了大代价、下了大血本,关停了多家污染化工企业,下决心治理苕溪污染,为苕溪沿岸地区十多年来的发展提供了水质保障。然而,苕溪“6.5”水质污染事件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为此,建议政府除了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审查力度、监管力度,严格环境监察执法外,应充分考虑饮用水源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尤其在建设省级科创园区和青山工业园区时,对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对化工高新企业的引进要设置门槛和底线,整改、甚至关停涉及有毒、有害的化工企业,从源头上控制有毒、有害化工产品的进入,还苕溪水源安全,促进上下游地区生态和谐、可持续发展,让子孙后代一直受用一溪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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