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建议制定水产养殖排污标准填补执法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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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1-03 08:15:59
来源:admin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 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日益被人们所关注。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对水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提到要“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目前,我国农业面源污染已越来越成为影响城乡水环境的一个重要污染源,尤其是养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与点源污染相比,它的污染范围更广,不确定性更大,成分、过程更复杂,更难以控制。而水产养殖中的温室甲鱼和黑鱼养殖,对周边环境会产生很大影响,水产养殖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对河道水环境会产生直接威胁。据测算,按1.4平均养殖水位计算,温室甲鱼年废水外排量在8300/亩左右,黑鱼池塘每年废水外排量在8000/亩左右。在温室甲鱼养殖棚附近水塘内的水,水色往往成为肉眼都清晰可见的红色。

尽管温室甲鱼、黑鱼的养殖对水环境造成了很大影响,但执法部门却无法对养殖户采取有效措施,这是因为有关部门制定的农业废水排放标准滞后,当中更是缺乏工厂化温室甲鱼养殖、黑鱼养殖等废水排放标准,使得对温室甲鱼产业的废水治理没有依据和标准。水产养殖尤其是温室甲鱼、黑鱼养殖的污水治理已成为养殖污染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实现养殖和环境协调发展,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工厂化温室甲鱼养殖等水产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改变温室甲鱼等水产养殖废水排放标准的空白状态,让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有据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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