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国家应当启动校车工程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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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1-18 08:06:15
来源:admin
1116甘肃正宁县一幼儿园校车因超载逆行与货车迎面相撞,造成2044伤,其中18个遇难者是孩子!而近年来类似这样的校车交通事故悲剧已不是个案,如果没有切实的制度来保证孩子上下学的安全,这样的悲剧恐怕很难避免再次发生。

尽管去年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但实际的执行状况却不容乐观。虽然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已经着手研究校车问题,以逐步解决孩子上下学安全问题,然而,如果没有国家强有力的推进,也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和严格的实施标准,我们也不敢对此有乐观的期待。现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

1、校车的购置经费是否由中央或地方财政统一安排,如果是,这笔费用应当通过立法的形式纳入中央或地方财政。但是,目前地区差异悬殊,有的地方政府恐怕难以全力承担这项支出。因为这笔支出不仅包括购置,还必须包含维护、更新等一系列费用。

2、校车是否应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如公共交通系列,因为学校方面是无力来管理校车的,而一旦纳入公共服务体系,那么校车的资源就可以比较均衡地配置和使用,其安全才可能有切实的保障。

3、如何来保证校车的质量要求高于一般的客车?仅有一部校车制造安全标准是不够的,而是应当先由具有较高客车制造资质的厂家来生产我们国家的校车样车,然后经过严格的检验后,投入批量生产。这方面可参照别的国家的成功经验。而这些方面的基础工作前期都应有国家层面来实施。

校车工程关乎千家万户,关乎教育培养人的大计,为此建议

1、应当由国家来启动校车工程,由国家相关部委组成一个指导、监管和协调的专门机构,来统一部署校车工程实施的一系列工作,并实施严格的考核。

2、国家应考虑以立法的形式来规范校车的经费立项、招标、制造、使用维护等诸多环节,只有制度层面的刚性约束,才能保证措施的贯彻落实到位,这样既使监管有法可依,又便于公众进行监督。

3、在经费方面可遵循差别化原则: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各占一定比例,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应当由中央财政统一购置后配置给相关学校,而日常维护费用可由地方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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