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建议
一、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
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地向上级反映征地补偿工作中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相应政策,提高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养老保险标准,最大限度地让利给失地农民。同时,要加强长远利益方面的调查研究,尽快建立被征地农民子女的社会保障机制,例如通过社保关系继承等方式,从根本上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长远利益。
二、培养失地农民的投资理财意识
目前,各地土地征迁较多采用一次性赔付的方式,给各级财政带来较大的压力。同时,因失地农民理财知识有限,不乏出现昼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又顷刻之间一穷二净的惨事。对此,建议可采用分期赔付,且高于银行利率的方式进行,既缓解财政压力,更帮助失地农民有序理财。同时,职能部门要加强调研,为政府提供对策依据,当好参谋。
三、加强对二代农民的培养教育
要积极引导二代农民转变就业观念,积极主动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变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竞争择业。同时,引导农民将补偿金用于生产投资,从事二、三产业,帮助他们逐步走上富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