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课外学生托管机构行业管理办法的建议
目前课外托管机构存在的形式基本有二种,一种依托于非学历培训机构,以课外学生培训、辅导为主,由教育部门按《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要求审批,由民政部门发证。另一种主要承担孩子放学后的看管,兼有作业复习或者辅导,也有的兼顾用餐及住宿。
对于后一类的校外托管机构,因为性质难以界定,基本处于“脱管”状态,而这些机构是目前课外托管市场的主力军。
一、存在问题
1、都为无证经营,监管缺失。所述的这类托管机构,是界于培训机构与家政服务机构之间,对其注册条件,目前没有关于此行业的法律规定,审批主体不明确,教育、工商都难以把握,也无法审批,更无法监管。
2、安全隐患多。涉及卫生(包括食品卫生及疾病传染的隐患)、消防、安全保卫等安全隐患,由于是无证经营,相关部门底数不清,更不要说管理了。
3、课外辅导,有偿家教难以控制。
4、收费标准不一,无序竞争。由于没有准入条件,不需要交税,只要有需求,有学校旁边、小区租间房就可以开张,收费标准不一,竞争陷入无序。
新学期开始后,对于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社会及家长呼声高;业主也有要求,希望能有明确的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希望上级能有明确的准入标准,便于监管。
二、建议
1、尽快制订课外学生托管机构行业管理办法。
出台课外学生托管机构行业管理办法,包括对托管行业的定位,托管行业准入制度,明确规范标准、审批程序及部门职责。借鉴《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学生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赤峰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在审批及管理上,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是为未成年学生提供住宿、休息、就餐、监督完成作业,代表家长与学校联络沟通等看护业务的商业服务机构,工商部门为主管部门,报教育局备案登记。
2、加强行业监管。
课外学生托管机构涉及教育、卫生、工商、物价、消防等相关部门。尽管托管中心涉及学生的管理问题,但其同时也是商业经营行为,涉及人身安全、物价、卫生、消防安全等多个方面,同时还要避免托管机构办成课外培训机构,或者成为有偿家教的机构。对不符合相关条件和标准的,应予以取缔。托管机构与学生监护人应签订托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学生在被托管期间受到伤害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做到有法可依。
3、丰富学生托管形式。
一是依靠有条件的中小学办校内托管。制订相应实施办法,对学生在校托管期间的登记、管理、接送、安全、保卫、收费等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并积极探索校内托管服务外包模式,寻求有资质的法人实体与学校合作开办校内托管服务;
二是依靠有资质的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开办中小学生托管机构;
三是依托社区办托管,发挥社区和街道与学校、家长间互通信息、互相联系的桥梁作用,由社区、街道统一规划,合理设点,纳入社区服务范畴予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