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建议加快城市流动人口市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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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2-12 08:27:54
来源:admin
城市流动人口市民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此项工程不仅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而且是提高我国城市化水平的必由之路,更是促进人口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但是当前在推进城市流动人口市民化过程中却遇到不少瓶颈和障碍,限制了流动人口市民化的推进。

一是制度上的障碍。城乡“二元”化的户籍制度直接导致了城市居民对流动人员的歧视,表现为农民工和城里人的区别,本地人和外地人的区别;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和二元经济的共同作用,形成了劳动力市场的多重分割,导致城市流动人口的就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以杭州市下城区石桥街道为例,辖区的流动人员绝大多数在服装加工、机械、建筑等行业从事体力劳动,不仅工资低、而且风险大。

二是流动人口自身的障碍。大多数流动人口相比较于城市居民,不仅文化素质偏低、缺乏一技之长,而且法制观念薄弱、思想观念落后。造成流动人口进城后,在竞争上处于劣势,找不到收入较高的工作。法制观念薄弱、违法犯罪率高,更阻碍了流动人口与“本地人”的和谐相处,形成了“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隔膜。

三是生活成本上的障碍。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后,较低的工资收入除满足基本生存所需,如租房、子女就学、日常消费、交通通讯等生活需求外,已没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文化娱乐、教育培训等城市人经常参加的活动,更不用说通过购房等渠道加入城市户籍,使其无法成为传统意义上的真正的市民。

在此,就加快城市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深化公共服务。流动人口为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各级政府应该根据其贡献值,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在教育方面应建立长效机制,妥善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降低入学成本。同时要加快成人技能培训步伐,建立有针对性的培训基地,提高流动人口的技能水平。在卫生保健方面,要将流动人口纳入城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依托社区等基层卫生机构为他们提供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等方面的免费服务。在文化娱乐方面,要指导和鼓励企业建立文化阵地,引导社区向流动人口开放社区文体场所,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

二是要加大就业保障服务。一方面,政府在制订就业规划、就业政策时,要尽量确保流动人口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机会。同时,要建立正规的劳务市场,提供就业需求,加大对非法中介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政府要规范用工单位的行为,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欠薪预警等制度,建立欠薪不稳定因素应急机制,确保流动人口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特别是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多,更要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防止侵权行为发生。

三是要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在社会保险方面,要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监督执法。同时,完善适合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险、工伤保养和生育保险制度。要为流动人口中的困难群体提供贫困救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在住房保障方面,建议降低对流动人口的住房保障门槛,合理确定流动人口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计划和安排,将流动人口纳入城乡住房保障体系。

四是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要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型、社区化的管理模式,不断丰富公寓式管理、宾馆式管理、“以房管人”、“以企管外”、“以外管外”等各种形式的管理手段,充分动员房东、社区、企业等个人和社会组织参与流动管理工作。同时,通过为流动人口提供高质量的社区服务,充分调动流动人口参加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使其成为城市的新市民,为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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