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垃圾运输车二次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加强生活垃圾准运证办理工作,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城管部门核发的城市生活垃圾准运证。对于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查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准运证;多方面着手解决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在作业过程中洒漏垃圾、滴漏污水和车容不整、运输时间和线路等问题,全面防止二次污染和消除安全隐患;各区城管局、街道市政服务中心等单位,通过合同监管方式,将垃圾运输车辆考评情况与承包经费挂钩,实现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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