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战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
-----省统战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与此配套衔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简称“四项监督制度”),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及时制定《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方案》,组织系统单位开展学习活动。
一、认真学习宣传,知晓四项监督制度。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四项监督制度”文件下发后,我部领导就学习贯彻作出批示,要求部班子领导成员及系统单位领导首先要学好,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我部领导及系统单位主要领导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带头学习宣传。二是班子成员集中学。我部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各系统单位通过专题学习会组织领导干部就四项监督制度进行学习和讨论。三是处级干部普遍学。复印相关文件发送处级领导干部,有些系统单位还将学习对象扩大到处级非领导职务,并把学习四项监督制度作为理论业务学习的重中之重来抓。
二、开展专题讨论,领会文件精神实质。为加深对文件的领会,系统单位专门开展了专题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四项监督制度着眼于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从干部监督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干部监督制度体系。一是破解了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主体、情形和实施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法,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二是完善了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链”,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提供了防止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对于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组织系统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四项监督制度理论考试,进一步加深对文件精神的深刻理解和把握。
三、坚持学以致用,指导工作的开展。通过学习,提高了对四项监督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指导今后的工作。一是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要拓宽和畅通选人用人问题举报渠道,对于应该查处的违规用人问题都要进行调查核实。三是要制定和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办法,将制定和落实记实制度情况列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内容。四是要继续坚持《部务会议任用处级干部表决办法(试行)》,促进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化和科学化。五是要对部机关和系统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进行充实和完善,既坚持有效制度实施,又根据新情况进行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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