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保障房质量品质的建议
保障房建设一般有政府委派特定的建设主体进行建设,建设单位的积极性不高和管理能力的良莠不齐使得保障房质量难以在根本上得到保证。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方在落实质量责任制方面远不到位。另外,建筑企业往往通过最低标竞标取得保障房施工的资格,与商品房开发能取得可观的利润不同,建筑企业在参与保障房施工过程中一般利润较低,施工单位积极性也难以提高。杭州市保障房2011年目标开工400万方,竣工500万方,竣工量创新高。未来几年也是保障房高速推进时期,在提速度的同时,应当不断提高保障房质量和品质,着力打造“价格不高品质优、户型不大功能全、投资不多配套齐、服务完善环境美”的保障性住房。故建议:
1、改变政府主体单一参与保障房建设的模式,可采取“代建制”等模式让更多的房产公司参与保障房建设。代建制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主管部门委托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对财政性直接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施全过程或分阶段的建设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建设方式。杭州房地产市场经过多年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也造就了一批经过市场检验、最终挺立潮头的实力强、品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优秀企业,其提供的住宅产品得到了本地广大群众的高度认可。例如杭州绿城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自去年9月成立以来,在全国承建的保障房项目已达30多个,在杭州承建代建项目达15个,其中彭埠云沙家园项目、范家项目二期这2个项目已经交付使用。因此,引入品牌房产企业打造一流品质的保障性住房,不仅是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体制机制的创新追求,也是广大群众的现实需求。通过引入品牌房地产企业参与保障房代建,一方面可以充分借力专业房产公司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管理模式、优秀的人力资源、丰富的管理经验等优势,有效提升安置房的建设品质,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不断提高安置房的管理效率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政府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数量多,涉及社会群体广泛,品牌房地产企业代建保障性住房项目,体现了企业对社会的回馈和责任,对代建企业自身的品牌建设也具有很好的推动和提升作用。
2、各建设单位要以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为己任,彻底改变保障房即为“低质房”的错误理念,提高保障房的性价比。政府动用大量土地、财政资金等资源理应取得同等投入的产品。随着保障房由原来的卖房市场转入买房市场,保障房应当提高其品质即性价比才能得到其购买者的认可。近年来,不少地方出现了经济适用房遭到弃购的现象,这就是老百姓用脚投票,对低质保障房不认可的有力抗议。住房是关系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头等大事,不提高保障房的质量与品质,就不可能被市场认可。
3、优化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应当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同步配套建设生活服务设施。保障性住房要严格执行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等强制性标准。户型设计要坚持户型小、功能齐、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合理布局,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各项基本居住功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入住条件。同时,在保障性住房规划设计中,要贯彻省地、节能、环保的原则,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和节能减排各项措施,全面推广采用节水型器具,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
4、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其他参建单位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负相应责任。实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推广在住房建筑上设置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5、施工单位是保障房主要质量主体。施工企业往往是低价中标取得保障房的施工,近年来,人工、钢材、水泥等大宗材料产生了非正常性上涨,该风险是正常的施工企业不能预见和承受的。改变保障房施工招标低价中标和如何防范人工、材料等大幅度上涨而该施工企业带来的利润的冲击,也是保障房质量和品质的保证。
6、强化工程质量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参建各方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把加强质量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加大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除政府质量监督外,还要大力提倡社会监督。现在杭州许多安置房项目都实行被拆迁人代表全过程参与安置房项目的义务质量监督,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其它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也可采取市民质量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