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快递企业服务管理规范的建议
民营快递公司的快速发展后带出了不少问题。一是目前快递公司仍存在“不验货、违规物品照常派送”的问题。二是快递公司拒收一些液体类、粉末状物品的规定并非一视同仁。有些公司,对于熟客,不用验货就能寄件。有此公司,对于寄液体类的化妆品,则明确表示不能快递。有些公司,则分区域对待,如江浙沪地区都可以寄,包括液体类化妆品如爽肤水、乳液也能寄。三是目前快递行业自律性仍然较低,“先签收后验货”的霸王条款若无法制止,将是行业发展的一大制约。在投诉事由中,延误、损毁丢失及收费不合理占据了八九成的比例。赔付意见不统一是投诉的一大潜在因素。“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比,新《邮政法》的赔偿有欠合理,两法之间的不平衡是导致投诉的主要原因。四是虽然快递行业的集体涨价,但目前快递行业已经不堪重负,物流网络已经满负荷运作,这种情况在今年尤其严重。
为此建议:
一是由行业管理部门对液体类、粉末状物品及危险品提出统一意见,既考虑安全因素,也照顾老百姓生活便利。
二是监管部门要加强管理,组织行业经营者加强培训学习,加强安全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准,遵守职业规范,收件时必须要开箱验货,一旦发现有禁寄物品,在派送中途立即停止,并且报告公安厅、安全厅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是设立专门的快递服务投诉热线,方便老百姓遇到问题时有求必应,分阶段公布投诉量问题,对投诉量高的公司进行排名,必要时予以公布,给公司形成舆论监督,促进其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是在相关媒体可以开辟专门有关快递的节目,让市民可以集中进行反映问题、交流讨论。如现在的汽车服务、家装服务节目,也让服务好的企业有宣传的机会,让老百姓消费更理性。
五是组织专家、消费者、快递业成员公共讨论有关条款,完善《邮政法》让双方平等、公平地达成服务契约,让双方受益。目前的赔付条款对消费者不利,国家法律法规应尽量确保消费者的权益,新《邮政法》在消费者的维权方面的保护存在欠缺。
六是通过行业协会、工商部门等帮助企业加强经营意识和管理水平,向省外优秀企业多学习交流,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竞争力,以求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