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如何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的建议
一、正确认识我市大气环境工作成绩与差距,树立信心,艰苦努力,缩小差距
我市这几年来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虽然成绩不小,但现在差距还很大,任重道远。杭州排名在1002位后,公众与媒体十分关注,有对杭州这几年工作质疑的、有认为评价不正确的、有认为客观条件不利、先天不足等不同声音。应该看到,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环境立市”战略,各级领导一直十分关注改善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此工作,已启动了七个阶段大气污染整治活动,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十一五”期间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显著改善,2010年与2005年相比,优良天数从301天提高到314天;市区SO2浓度下降了43%; PM10浓度下降了12.5%;NO2浓度下降了3.6%。如市政协连续启动两级政协联动抓改善半山北大桥的环境质量工作,在各方努力下,2010年比2006年大气优良天数增加40天,二氧化硫浓度下降23.7%,累计关停转企业370余家,煤炭用量减少120万吨。我市在经济迅速发展同时能耗尤其煤炭消耗、汽车数量、人口、城市建设等方面增加的情况下,空气质量未恶化,相反优良天数增加,确实取得大成绩。
但与省内、全国来比,杭州市的空气质量在全国一直排在中等,在我省排在后面。我们要走向国际,空气质量与国际接轨来比差距更大,这次按WHO可吸入颗粒物PM10排名杭州在1002位,而按WHO标准中的PM2.5或SO2、臭氧、NO2来排名,从目前情况来看杭州仍将处在后面。空气质量与百姓认可也有很大差距,按新标准我市面临更严峻形势。因此,我们要认真面对差距。
杭州市地理和气象环境条件较为特殊,三面环山,大气环境容量先天不足,气象扩散条件比同等和沿海城市差是客观存在的不利条件,但同样各地也有自已不利条件,如北方城市要取暖、耗煤量大、污染源多;资源型城市工业尤其重化工业多;京沪等城市汽车保有量大,高楼林立、热岛效应严重;一些内陆城市也存在扩散条件差的地理和气象环境等不利因素,所以,这一切都不能作为空气质量差的理由。WHO是按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影响来评价的,不会因杭州市地理和气象环境条件较为特殊而降低要求。谁也不愿花钱去对身体有害空气质量不好的地方去旅游。环境是重要的发展资源,是杭州最大的优势,环境质量是政府必须确保的一项公共服务。如果杭州空气质量差,排名在后,将会失去这优势,将会影响我们发展,降低杭州在国内外形象及声誉,不利于保持已取得的一系列的桂冠称号。因此必须重视差距,尽快改善空气质量。
从WHO在其他关系空气质量指标如二氧化硫、臭氧、 NO2等按对人体健康影响定的指标来看,我们一直执行的标准也只相当于WHO的第一过渡期。因此,我们改善空气质量任重道远。
二、率先实施及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使监测结果与人民感受相一致,争取早日与国际接轨
要做到率先,这不仅是中央提出的要求,更是我市城市性质及危机感的要求,能否做到,关键是信心与决心,而不是等待和畏难。
杭州城市性质与空气质量的差距需要我们有危机感、紧迫感,要比其他城市更从严、从紧要求。我市环保工作,要用争先、创新、从严来代替等待、求稳与慢半拍的状态。如不少城市早早表态在2012年实施新标准,又如其他不少省、市结合地方环境特点及技术、经济条件、环境容量可制定较国家标准更严格、更具体的地方标准,在其颁布的地区执行,利用地标的倒逼、引导作用,更有效的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促进产业结构提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市人大、政协领导、代表、委员几年来都多次提出制定有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一事,而我市却迟迟落后,无进展。
三、真正树立发展的目的是为人民谋福祉,空气质量成为关系人体健康影响的重大民生问题,环境质量是政府必须确保的一项公共服务。因此,要以老百姓健康为主,提高公众参与认识。
环保工作首要任务是老百姓健康,而环保工作真正好坏是看真实的环境质量,而不是数据,仰仗数据的支持。《人民日报》日前发表评论指出:“不论是社会组织还是政府部门,不论是发布信息还是回应质疑,都要考虑到老百姓的想法。因为信息不对称,公众自然要求‘权威说法’符合事实真相,切合社会关注。更重要的是,‘权威说法’必须对接公众感受。如果不顾公众的感受,‘权威说法’只是自说自话,那么,不仅难以自圆其说,还会让公众更加无所适从,进而质疑政府的公信力。”环保部领导也说,要让监测数据与人民群众的感受相一致,环保工作要善于接地气。我市环保工作应该在实施新标准中解决环境空气质量对人民群众遭受污染之苦,改变排名1102位的工作后,使公众与政府及环保部门建立信任关系,只有水真的干净了,空气真的清新了,才能取得信任,赢得民心。
我市环保工作要进一步善於听取并接受各界声音,提高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如在制定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指标体系中,空气质量指标目标是到2015年及2020年全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PM10)比2009年的327天提高3天。对PM2.5关系健康与大气能见度一事,市政协领导、委员等专家十年来一直都提及,建议将PM2.5、蓝天白云减少灰霾天数等指标列入规划,从严要求,但未被采纳。
另一方面要加大宣传,认识到个人行为直接关系空气质量,关系自身的身体健康,关系杭州的声誉,从个人做起,人人都来参加节能减排行动。
四、建立能源消费总量与机动车保有总量的清洁空气“天花板”政策
目前我市己确定了脱硝工程、机动车排气整治、落后产能企业淘汰关停、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等大气污染整治任务,除上述措施外建议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力度,希望省政府支持,争取对我市环境影响大的杭钢等企业尽早搬迁;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优化能源结构,充分利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提高全市清洁能源的比重;尽早实施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从严淘汰老旧汽车;严控工业挥发物;进一步加大城市绿化力度;加大环保能力建设。
除此外,要解决杭州大气污染问题,必须要以大气环境容量为准值确定我市能源尤其煤炭消费总量与汽车保有量。
我市早已完成大气与水的环境容量课题,并请各地专家评审通过,其成果应该应用在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上。城市中PM2.5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包括煤和石油在内的化石燃料燃烧,以及工业气体排放和建筑工地扬尘,而这些排放在大气中的含有氮、硫、氨成分的污染物不仅会直接增加大气中的PM2.5颗粒,还会和大气中的臭氧起反应,进行二次转化,形成新的PM2.5颗粒。解决我市空气质量首先应控制能源尤其煤炭燃烧及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应根椐我市大气环境容量来确定我市年能源尤其煤炭消费总量及机动车的总量,从过去的“以需定供”、“以GDP定供”,转变到以环境容量、生态环境和清洁能源利用来确定。从环境容量确定能源消费及机动车数量,及发展绿色能源和机动车车型、绿色能源及优质油使用等绿色交通的清洁空气“天花板”,这才是解决发展与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真正达到生态建设的目的,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推动力。
五、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并首先抓好我市各县区联动
大气环流必定造成城市间污染物相互影响,因此必须区域性合力治污,不能仅仅依靠各个城市“各自为战”,必须要有全局观念。我市应与长三角其他城市搞好区域合作、协同作战,而且率先自身做好。从全省来讲,希望省政府支持协调周边市区统一行动,并在经济政策、环境标准、科学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从我市来讲要树立大杭州的大气污染整治观念,不能只重杭州市区,要对周边区、县抓紧、从严。另外,控制PM2.5,不仅要控制单一的污染物,更要对各种污染物之间的“关联”进行协同控制。在重视燃煤污染同时,要重视减少燃油产生的PM2.5污染物,更要严防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采用柴油发电等错误措施,因为这样大大增加了PM2.5的污染。
六、进一步加强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的科研工作,研究要结合我市特点,要有超前意识,要与国际接轨,更主要成果能真正为我市生态建设及改善环境质量所用
国家和政府这几年己在环保上化了不少科研费用,一些课题费用己上亿元,成果鉴定或评价不是国际领先就是国内先进,也解决了一批人的职称,但不少成果并不起多少作用,不少内容是国内外己有,可从网上找到的重复研究(更确切是调研),从地方来讲应多研究解决本地实际的课题,少研究基理、原理,更不要让这些课题最后束之高阁,要发挥它的实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