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官员“道歉热”的冷思考

字体:
发布时间:2012-02-14 08:52:22
来源:admin
近日,在新闻媒体上看到多则报道:广西河池市市长就镉污染事件向公众道歉,海南省副省长、三亚市委书记姜斯宪对春节黄金周期间的“宰客门”事件向公众道歉,张家界市长向杭州怀孕女游客道歉……自2003年启动官员问责制以来,诸如此类的官员道歉层出不穷。官员向公众道歉,为自己的过失承担职业道德的责任,无疑展现了中国建设责任政府的努力和政治的开明与进步。但随着官员道歉渐入常态,收获的叫好声却有所减弱,公众已不满足于官员的歉疚,对官员如何承担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建议

1、官员道歉,首先在于主动。政府和官员出了问题,使民众产生不满情绪和过激反应,官员必须及时以积极的态度回应,该认错的认错,该道歉的道歉,那么民众的不满情绪就能得到初步平息。假如犯了错,却一点悔意和认错的姿态都没有,这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藐视,也是对群众民意的漠视。

2、官员道歉,更在于行动。政府官员一次次的道歉,丧失掉的不光是政府官员自身的诚信,同时也丧失了政府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者的公信力。因此在道歉后,针对错误本身,官员所采取的行动应达成以下两条期望:一方面,官员必须对错误进行合法合理的全面处理,并有效地防止同类错误再次发生,以防陷入“政府失职——事故——道歉——再失职——再事故——再道歉”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由于道歉是属于道德范畴而不是法理范畴的,对于造成错误的相关责任人员,必须按照党纪国法予以惩罚,决不能让道歉沦为官员及职能部门“规避责任”的工具。

3、官员道歉,最高境界在于预防道歉。官员必须以法规党纪为准绳,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尽可能地避免错误的发生;同时,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扬民主,阳光行政,以此来最大程度地避免错误的发生。

]]>
推荐快速链接: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中共浙江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2007-2025 中共杭州市委统战部,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8035058号-1

单位地址:富春路188号B座26楼 邮编:310006

技术支持:杭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