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道歉热”的冷思考
1、官员道歉,首先在于主动。政府和官员出了问题,使民众产生不满情绪和过激反应,官员必须及时以积极的态度回应,该认错的认错,该道歉的道歉,那么民众的不满情绪就能得到初步平息。假如犯了错,却一点悔意和认错的姿态都没有,这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藐视,也是对群众民意的漠视。
2、官员道歉,更在于行动。政府官员一次次的道歉,丧失掉的不光是政府官员自身的诚信,同时也丧失了政府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者的公信力。因此在道歉后,针对错误本身,官员所采取的行动应达成以下两条期望:一方面,官员必须对错误进行合法合理的全面处理,并有效地防止同类错误再次发生,以防陷入“政府失职——事故——道歉——再失职——再事故——再道歉”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由于道歉是属于道德范畴而不是法理范畴的,对于造成错误的相关责任人员,必须按照党纪国法予以惩罚,决不能让道歉沦为官员及职能部门“规避责任”的工具。
3、官员道歉,最高境界在于预防道歉。官员必须以法规党纪为准绳,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尽可能地避免错误的发生;同时,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听取广大人民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扬民主,阳光行政,以此来最大程度地避免错误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