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杭嘉湖绍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议
1、积极申报“杭嘉湖绍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建立省级管理与组织机构。建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尽快启动申报事宜,进一步完善原都市圈协商机制,增设省级机构或者授权有关省级部门负责宏观层面的规划和战略性行动,及早争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在政策和权限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股权激励、投融资扶持、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开始在部分创新示范区开展四项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建议省有关部门积极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加强联系与沟通,争取相关优惠政策能在杭嘉湖绍进行试点,加大对创新型企业支持的力度。
2、进一步突出杭州的“龙头地位”。一方面要保持杭嘉湖绍城市定位的差别化、产业布局的特色化;另一方面,又要进一步突出杭州的“龙头”作用。杭州既是区域研究开发基地和中心,也是都市经济圈吸纳外部创新资源的桥梁,充分利用在杭的高等院校和科技研发机构,加强整合,共同打造区域创新体系,增强都市经济圈的自主创新能力,是面向未来、共同提升发展的重要支撑。进而围绕省里确定的重点产业发展导向和奋斗目标,以高端产业大品种和新兴产业高成长性产品为主攻点和突破口,制定、修订和实施科技创新和产业高端化发展扶持政策,引导各类资本和创新要素投入。
3、加大创新基地、创新人才的培育。通过建设一批重点科研机构和创新基地,集中资源培育一批国际创新型企业,帮助企业整合资源,开拓视野;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建立企业国际品牌。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培育一批国际产业领军人物,重点培养有发展潜力、高层次创新创业企业家,使其成为全球有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军人物。
在浙江这一创新型经济发展较快的区域创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对我省经济加速发展和产业升级、体制改革都是一个极大的政策性机遇,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研究,及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