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建议尽快修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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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08 08:32:07
来源:admin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1220颁布的第14号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实施至今将近11周年。当年相继出台的还有相关联的多个法律法规,如第15号令《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以及卫生部卫科教发[2001]143号文件公布的《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和《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毫无疑问,11年来,这些系列法律法规在提高我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技术管理水平,使其逐步走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由于成文法规的年代久远和刚性不强以及有关部门的执法不严,由于部分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和职业道德偏离,由于部分群众多子多福的封建思想作祟和不计后果的实践,他们秘密合作,依靠现代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及促排卵药物的应用,使我们国家的“人工多胞胎”现象逐年快速递增,时刻威胁着人类的身体健康,严重影响了人类种族的身体素质,挑战了《计划生育》国策的底线。

一、存在问题

1、“人工多胞胎”现象逐年递增。2010年,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和南方医科大学生殖医学中心共同公布的一项研究统计表明:2002年至2007年,我国的辅助生殖技术多胎妊娠率为30.1%,显著高于自然妊娠。专家对江苏省5家医院45312个分娩案例分析,发现双胎分娩人数占到总分娩人数的1.5%,远高于自然分娩中的多胎几率。事实上,全国各地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医院,普遍存在“多胞胎” 逐年递增现象。

2、“卵子黑市”乱象丛生。不少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京、广州等存在由多家中介操控的“卵子黑市”,形成包括体检、取卵、代孕等多环节的黑色产业链。当地名校才貌双全的女生参与其中。受卵者出巨款购买,捐卵者、中介和医务人员分成获得万元、数万元。这样你情愿我乐意的“生意”近年来是越来越红火。

3、多胞胎风险多多。多胞胎的母亲在怀孕期间发生高血压等妊娠期综合征的几率是单胎的约5倍,早产发生率占到了50%,产后大出血、胎膜早破、胎盘早剥等高危妊娠的概率也极高。多胞胎的本身有流产、早产、畸形,故死亡率高。最近16年间,我国共有17例五胞胎出生,目前5个全部存活的只有6例。多胞胎出生后即使顽强存活的早产儿,也会经历呼吸关、保暖关、循环关、喂养关、感染关、黄疸关、贫血关、视力关、智力关和肾负荷关这“十大关口”考验,可谓“步步惊心”。

4、喜欢“多子”的意识普遍存在。有历史以来,我国一直是希望“多子多福”的国家,为了享受天伦之乐,为了养儿防老,人们均喜欢“多子”,盼望“多子”。

5、正规和非法的医疗机构违规、违法促成“多胞胎”成灾。全国各地多多少少有发生“人工多胞胎”现象,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更是严重。

6、法规滞后,刚性不强。医学科技迅猛发展,而相关法规十余年未修改,老政策解决不了新问题。相关法规没有提升到刑法层面,这样使违规者为所欲为,频频挑战《计划生育》国策底线,而职能部门束手无策,往往以罚款取代惩罚。违规的成本对于富人来说:很低。但是,如此一来,人们争相效仿。争相效仿者越来越多,可至今为止没有1人获得刑事处罚,从而引发社会集体反感和义愤。上个月,广州一富豪通过试管婴儿技术和代孕技术诞生“八胞胎”事件引发举国热议和义愤就是例证。

7、增加多种沉重的经济负担。多胞胎过大的风险,使孕妇极其孩子们的治疗成本大大增加,有限的医疗资源消耗大大增加。多胞胎的养育、求学、成婚、工作等等给家庭和社会均带来经济重压。

二、建议

1、尽快完善《人类卵子库管理办法》。《人类卵子库管理办法》、《人类卵子库基本标准》和《人类卵子库技术规范》作为地方医院自我制订的标准,10多年来为各个有资格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规医疗机构科学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建议尽快修改、完善标准,使之上升成为国家级标准。

我国家庭的不孕不育比例已经超过10%,求卵需求巨大并在逐年递增。而我国明文规定“赠卵只限于人类辅助生殖治疗周期中剩余的卵子”即赠卵者必须是需要做试管婴儿的妇女,而且在相关手术中有多余的卵子,再经其本人同意,才能有合法捐赠的卵子。应该知道,试管婴儿手术中剩余的卵子数目十分有限,多半医院患者自身就用完。由此可知,我国无偿卵子供给基本为零。合法的卵子求与供市场比例严重失调,导致大量民众被逼向“卵子黑市”。因此建议,我国尽快建立《中国人类卵子库》,一律有偿献卵更切合实际,价格标准应全国统一。

2、合并相关法规。建议将《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人类精子库技术规范》、《人类卵子库管理办法》、《人类卵子库基本标准》、《人类卵子库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和《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伦理原则》。统统合并进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3、增强法规的刚性。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上升到刑法层面,并严格执法,促进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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