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是一个城市的血管,它通达城市的各地区,供城市内交通运输及行人使用,便于居民生活、工作及文化娱乐活动,并与市外道路连接负担着对外交通的功能。有时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刚造好不久的道路上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坑洞,有些是被车压毁重修,有些坑则是被一些单位和个人挖开,不知何故多日未修复填平,只在坑洞周围随意搭着几条绳子示意行人和车辆注意,连一个“正在维修”的标牌都没有设置。行人走在路上,就像躲避“地雷”一样,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车辆行驶到破损的路面上,都得绕行到另一侧,有些司机甚至得探头出车窗看路,以免刮花车子,同时减慢速度,造成道路的交通堵塞。而多次维修也破坏了道路美观,冲击着市民的视觉感受。道路“乱开挖”、“拉链路”现象,历来为市民所诟病。
针对此一问题,建议:
1、严格依法办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杭州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明文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
2、严把审批关,从源头杜绝城市道路乱挖行为。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审批的时间、路段要求加快施工,同时做好围栏,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3、成立由市政设施管理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建委及各公用事业机构组成的道路挖掘统筹委员会,每月一次会议,根据道路等级的主次等不同情况商讨各项详细作业计划,以此从整体上减少因各自为政而造成的不必要的重复破挖,或延误工期等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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