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车非强制限行”的两点建议
1、公车限行,应改“倡导”为“强制”。
公车限行方案“倡导”、“非强制要求”的解释,让人们对该方案能否落地有声感到质疑。在我看来,公车限行应该强制推行。一方面,公车限行的现实基础并不缺乏。长期以来,不少地方都在施行重要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从“临时性限行”过渡到“规律性限行”,对于广大公务人员,其实并不难接受;另一方面,从政府的职能看,理当做限行的表率。政府机关作为公共事务管理部门应毫不含糊地担当起节能减排政策的示范和标杆作用,同时也能缓和日渐拥堵的交通状况。
2、公车限行,限量更要限成本。
施行“公车限行”后,部分政府机构也许会通过多购公车、多备车牌的方式来规避限行,另外,相关执法部门也会对限行公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果存在这些问题,公车限行非但没有达到目的,反而可能给了某些政府机构浪费公款的机会。因此,公车限行,最重要的是“减少公车数量及运行成本”,通过出台完整的改革方案,把公车数量及运行成本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以此来治理车轮腐败,减少公款浪费,改善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