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基层食品卫生监管模式的建议
一、食品卫生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是管理体制不顺。涉及食品安全的部门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水务局等多个部门、责任不明、体制不顺。有利益、能创收的事情争着做,出了事情大家都推卸责任。
二是逐利思想驱动。少数生产者、经营者为追求最大限度利润,不惜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违规采用变质原料,添加有害添加剂、超标准使用添加剂、销售过期食品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三是缺乏食品安全知识。人民群众无法鉴别安全食品和有害食品,常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并食用有毒食品。
四是执法力度不够。常常把整治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当成搞运动,一阵风过后面貌依旧。对制售伪劣食品者处罚比较轻,使其被处理后还能卷土重来。诸如此类问题,使食品安全问题始终难以彻底解决。
二、构建基层食品卫生监管模式的建议
(一)健全“三大网络”。
1、卫生监督执法网。全面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继续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抓好食品安全问题,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能,避免多头管理,相互推诿,发生管理盲区的情况。一旦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大力开展示范食品卫生监督所及分所的创建,进一步健全县、镇、村三级食品卫生监督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
2、经营者自律网。加强管理创新,采取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使卫生监督被动执法为经营者主动自律,力争标本兼治,积极探索和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3、消费者(劳动者)维权网。健全并落实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制度,公开并保证24小时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畅通,随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切实维护消费者(劳动者)权益。
(二)重视卫生抽检和现场卫生检测。
卫生抽检和现场卫生检测是食品卫生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技术支撑和重要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和实施抽检计划,逐步开展各类现场卫生检测,提高现场卫生监督的技术含量。对婴幼儿食品、熟卤制品、冷饮等高危食品以及米、面、油等群众关心的食品实施重点抽检,在“六一”节前对婴幼儿奶粉、强化乳及其他儿童食品进行抽查。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大对食品生产经常单位的各类食品抽检。同时,继续食品行业的量化分极管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极管理在学校食堂、餐饮、超市、食品生产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推开,通过量化分级,有力促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食品卫生管理上的良性竞争,从其自身角度促其不断改善食品卫生状况。
(三)强化培训,加强基层食品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基层食品卫生监督队伍作为一支专业的行政执法队伍,承担着卫生行政部门主要的法定监管职责。在国务院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新形势下,基层食品卫生行政部门要下大力气切实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卫生监督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把反腐倡廉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推动卫生系统惩防体系的逐步完善,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湛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卫生行政部门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积极探索有利于加强卫生行政综合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工作机制,严格执法程序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社会形象。
(四)加强案件查处,打击制假售假。
制假售假的目的在于获取更大利益,要将这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视同投毒危害公共安全,重罚重处,直到追究刑事责任,使其违法成本无法承受,减少乃至消除不安全食品的来源。坚持把全力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加强对群众举报线索的核查,集中力量查处危害深、影响广、案值大的重大案件,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市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查处力度。加大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高压态势。
同时,全面开展定期法制稽查。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监督员规范着装等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的稽查,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对发现违反卫生监督行为规范的予以及时纠正,对严重违法行为者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加强对投诉举报工作的稽查,举报投诉查处及时率力争达到100%,杜绝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发生。
(五)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加大宣传,通过多种形式教给人们识别不安全食品的知识,引导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鼓励群众发现和举报不安全食品,将罚款所得的一部分用于奖励举报有功人员,调动群众与制售不安全食品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使不安全食品无处藏身。
总之,要有效构建基层食品卫生监管模式,同时,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共同推进我国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