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祀加强监管倡导文明祭奠
1、制定我市清明祭祀的相关规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树立文明新风、保障祭祀安全为准则,在规定中严格规定禁止燃烧纸质祭奠品、鞭炮等,建议政府成立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协调指挥机构,在安全保障、交通疏导、宣传引导等方面都有相关规定,强化工作措施。
2、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督查。加强对公墓、殡仪馆及周边地区的巡查,重点抓好散落在公墓和坟墓集聚区之外的零散墓地的祭祀防火巡查工作,落实防火措施,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交通疏导预案,杜绝拥挤踩踏事件和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3、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开展文明祭祀活动,积极推广“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和“错时祭祀”等新形式,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抵制低俗愚昧行为。大力倡导骨灰撒江、骨灰植树和其他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