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谨防国家惠民好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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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31 08:21:32
来源:admin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好政策,如面对房价高涨,国家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真正使“天下寒士俱欢颜”,深得广大群众拥护。但近年来据媒体披露,一些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实施过程中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如部分地方城市中的部分城市居民为了享受低保政策,故意少报或隐瞒家庭财产和收入,千方百计挤入低保行列;有的社区或单位由于缺乏有效的纪律约束,不讲原则随意出具虚假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有的群众在相关部门干部调查中碍于人情等原因,不说实话;还有部分单位企业在民政部门调查中不能积极主动配合,以职工工资和居民存款属个人隐私为由,不提供准确信息;有的已享受低保政策的家庭,在民政部门实施低保动态管理过程很难真正退出,即使被清理退出后仍然四处上访、无理取闹。

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目前金融信用体系尚不完善。要彻底解决上述突出问题,政府应尽快制定出台《城市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权利义务,制定评判标准,严明奖罚纪律,确保城市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真实、有效。为此建议

一是各级政府要建立部门联合调查机制。组成由民政、人事、财政、劳动、工商、税务、金融、证券等部门和单位的调查领导小组,综合利用银行、税务、劳动保障、工商行政等部门的信息系统,依法强制性获取申请者和受助者的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

二是要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判指标细则。应该对“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进行细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判指标,从根本上解决只侧重对收入状况的核查,主要靠主观判定,缺乏客观性与准确性等问题。

三是要建立完善惩罚机制。细则应对弄虚作假骗保、违规操作等造成低保资金损失的居民、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有关人员,根据法律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对人事、税务、工商、金融、劳动保障等部门不认真履职的行为依法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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