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闹”现象愈演愈烈亟待引起重视
纵观世界各国,房价无一不在起伏,金融危机已使有些国家房价下降约70%之巨,却并未出现“房闹”。中国尤其是杭州的“房闹”为何愈演愈烈,原因可能基于以下几点:
一、没有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因前期国家将房地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加上城市化的快速扩张,房地产住宅市场供不应求。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刺激着政府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房地产投资。这些主要因素推动了城市住宅价格快速上涨,外来资本涌入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房地产投资投机成为国人瞩目的焦点,媒体电视天天跟踪报道,形成了“无人不谈房,问候先问房”的风气。暴利的驱动让人们产生了房地产只涨不跌、小跌大涨、越调越涨的错误观念,最终让人失去理智,不顾风险警示,蜂拥而上,导致形成严重的房地产价格泡沫和市场泡沫。
二、跟风炒作,损失巨大。市场的畸形发展,使大量的投资投机客涌入,有的放弃实业,转向投资房产;有的向亲戚朋友集资,投向房地产;有的转行,从此只关注房地产行业;有的刚需人群,无奈举债购房;有的被丈母娘逼迫买房;有的为子孙后代谋,怕房价一路高歌猛进,只得先行举债为子孙买房。如今,中央政府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终于使高昂的房价低下了头。这也使一些在高位投资跟风炒作者被套,有的损失巨大,有的债台高筑,有的倾其所有,有的连累父母,有的借债难收。
三、聚众扰乱,认为“法不责众”。业主受到损失后,知道一个人“维权”势单力薄,没有效果。于是业主们便纠结在一起,采取共同“维权”举措。中国有句古话,叫“法不责众”或“罚不责众”。业主往往心理暗示自己,导致行为偏激,将维权行为演变成现场打闹,把自己变成“房闹”一员。
四、政府不作为,业主放心闹。从2006年出现“房闹”以来,政府部门一直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引导和纠正。“房闹”们闹了以后,没有一个部门指责,部分媒体甚至炒作宣扬,使得“房闹”有恃无恐,一闹再闹,直至只要有降价,就会有“房闹”。
五、开发商妥协,业主闹出“成绩”,高歌猛进。业主们的“维权”,政府的不作为,终于有的开发商们扛不住了,二次开盘时采取了对老业主“降价补差”策略,如华盛达阅城采取了对老业主赠送车位,接下来更多的开发商只能跟从。“房闹”们闹出了成绩,促使更多的楼盘业主采取同样的策略,甚至有的业主们只要感觉到自己的楼盘要降价了,便提前“维权”。最终,有的开发商在降价开盘前索性雇人先将自己的售楼处沙盘砸了,再谋求顺利开盘。开发商的妥协,反而对“房闹”成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房闹”表面上是一场闹剧,但深层次的本质是对市场规则的一种破坏,是很不文明的行为,是法律意识淡薄和道德水准滑坡的表现,是对合同间平等民事主体的藐视,是对社会法制的一种挑衅行为。若“房闹”现象得不到处理和根治,将会成为一种社会顽疾,并将迅速扩散以致影响其他矛盾的处理方式。要根除“房闹”,弘扬道德文明,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遇到“房闹”,公安机关应及时现场介入。每个业主都有正当维权的权力,但如果通过人多势众,集体打砸、闹事,显然已经超越了维权的范围。开发商应当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及时现场介入,对打砸、闹事人员,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二、新闻媒体要加强道德和法制宣传。以往的媒体往往注重采访业主,宣扬业主损失,特写业主表情,但对“房闹”所带来的道德和法制秩序的破坏很少提及。如果再报道一些业主“房闹”之后取得的成就,那么无疑会引起其他楼盘业主的共鸣和效仿,给市民带来不文明示范效应,阻碍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议媒体宣传应以正面为主,要侧重宣传“房闹”所带来的危害,以及所触犯的法律法规,还有打击“房闹”所取得的成果。
三、物价和房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产投资的风险警示。除刚需以外,很大部分人群购买房产是为了投资、投机,房产市场变化导致价格波动幅度也很大,很多业主对此承受能力有限,一旦房价下跌,资产缩水就相当严重。建议物价和房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投资风险教育,要求投资人购买房产时,必须签订房产投资风险警示书,使投资人投资后要有绝对的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