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批驳民族分裂主义:中国民族团结大局不容破坏
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促进了新疆发展
两位专家认为,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不是单纯的民族自治,也不是单纯的地方自治,而是两者的结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新疆50多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
50多年来,新疆经济实力跨上了新台阶,2008年GDP和1978年相比,增长了近20倍。农村经济全面快速发展,粮食、林果、棉花、畜牧四大基地建设成效显著,形成了北疆以农牧产品为主、南疆以特色林果产品为主的农产品加工新格局。工业经济已形成门类齐全、初具规模、适合区情特色的现代工业体系。随着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不断推进,新疆已经成为我国石油天然气主产区和国家重要的石油战略基地、煤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从2000年到2008年,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超过1万亿,8年的投资总额是前50年总和的两倍。
两位专家特别提到,改革开放后,大量其他民族人员来到新疆,来到这个地方,有支援民族地区发展的干部、教师、技术人员,也有一些经商的企业家,还有一些打工者,他们对促进当地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国民族分布的特征是大分散、小聚居,完全、纯粹地一个民族在一个地方的情况是很少的,大部分都是分散的,相互杂居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不可能纯而又纯的搞民族自治,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特殊优势”,王希恩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是一个民族在这个地方完全独立,而是各个民族之间相互穿插,共同管理这个地方,共同建设这个地方,有利于各个民族之间的合作。”
王希恩和刘正寅都认为,事实证明我国在新疆实行的民族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新疆“7·5”事件后,维护新疆长治久安,一是继续要坚持民族平等,坚持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团结。二是要继续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是继续大力促进新疆发展,在发展中解决新问题。
中国民族政策符合中国国情
两位民族问题专家认为,新中国成立60年来,经过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中国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我们国家特色的民族政策的体系。
“党中央一贯关心民族事务,对我国民族政策有过多次阐述”,王希恩介绍说,“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央领导人先后在不同场合做过四次重要阐述。最近一次是2005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之后,中央出台了一个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若干决议,在这个文件中对党的民族理论的基本观点做了12条概括,这12条概括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的时代精神,紧密联系中国民族工作实践和世界民族问题的发展趋势,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做了一个系统的阐述。”
“比如对民族问题的概括,我国遵循了把民族问题和发展问题结合起来,提出来民族问题不但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问题,也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民族与国家等方面的关系,也提出了民族的这些基本特征,提了五性: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集聚性等这些特点。现阶段的民族工作主题,就是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也提出了当前民族工作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加快发展。这些概括都是符合时代的特征,也符合我们的具体实际。”
王希恩和刘正寅说,我们为什么要批驳民族分裂主义,包括新疆的“东突厥斯坦”或者“藏独”,他们追求一个民族对应一个国家,要把其他民族排斥、驱逐、屠杀、同化,这是疯狂和荒谬的。
两位专家强调,我们国家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新疆这个地区从古代起就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我们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实行的民族政策事实证明是正确的,发展来之不及,稳定大局来之不易,我们应该倍加珍惜。中国的民族政策要长期坚持,毫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