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建议加快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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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4-10 00:07:12
来源:admin
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是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参保人员退休后在该地区范围以外长期居住的,经申请后,可以办理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即在外地指定医院就诊后,凭提供的社会保障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医疗费发票、医用材料证明及其他需要审核的材料,到原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费用结算。对于这些退休人员来说,看病必须自己先垫付费用,再把病历及各种发票、检查单等凭证寄给原单位或亲戚朋友代为报销。若得了大病、重病,自己垫不起钱,有时不得不再回到既无亲人又无子女的原医疗统筹地住院治疗,这给年老体衰的退休老人就诊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的全国联网制度。建议相关部门制定细化的跨省区结算政策,如不同地区如中西部与沿海原来的统筹标准不一样,则可以从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上作调整,如报销比例可以是当地的80%或90%不等,这些报销费用可由原医疗统筹地区向就诊地区结算;对当年响应国家号召的支边人员、知识青年等退休人员的差额部分医疗费用,应由中央或地方财政给予补足。

二、对支边支疆与上山下乡知青应采取优惠照顾政策。如果医保全国联网尚需一段时间,则应该为对内地与边疆发展贡献青春的退休人员优先解决他们退休后返回原籍长期居住的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原籍地(当年故乡的沿海发达地区) 应当对他们的职工医疗保险问题的异地安置,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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