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老旧小区物业整治后提供维保经费的建议
一是整治工程中新增设施设备产生的维修费用。如电子防盗门、楼道灯、监控设备等其主要配件属易损易耗品,正常使用过程更换量大,以此产生的维修问题给社区的维修工作新增很大压力。在整治工程中,此类工程的保修期仅为1年。由于改善工程并不针对易损易耗品提供额外的配件,社区也没有额外的维修经费购买配件,这一情况导致保修期一过,厂家及施工单位都不愿受理维修。厂家不受理,社区无力解决,导致居民意见较大。
二是改变原有房屋结构而产生的房屋维修问题。老旧小区改造时对屋顶进行补漏和房屋立面老化雨污管道进行了调换,工程完工后因自然因素损耗,日常维保困难等原因,陆续出现屋顶漏水、雨污管道渗漏脱落被堵等问题。由于此类维修费用偏高,如进行全程维保,社区根本无力维修。
三是公共区域日常养护费用。如小区内道路、小区绿化、公共照明等,正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修维护成本。在针对旧小区的综合环境整治工程,极大一部份包含了新增的公共设施、构筑物,这类设施、构筑物的正常维护工作及使用后所产生的维修工作,尚需要专项维修经费。
由于没有针对综合整治工程后维修问题的专项经费,居民也不愿意自己出钱。社区在解决维修经费的问题上途径多样,都为临时性的解决方式,如通过应急维修解决、通过街道城管科临时解决等等,社区对将来的维修养护工作存在担忧。
为此建议:
1、落实老旧小区日常养护维修资金。根据老旧小区日常养护维修资金缺口,市区政府在年初经费预算中予以保障,严格经费使用的审批,每年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计检查。
2、制定老旧小区日常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在该管理办法中明确养护维修责任主体和养护维修工作流程,确保经过整治后的老旧小区维修问题能及时得到较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