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中小企业,包括小微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了较大的困难,虽然有关部门已先后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但是情况并未根本好转,亟需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出台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快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鼓励自主创新。政府应为中小企业申请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宽松的环境,鼓励其创新的积极性。一是应扩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规模,支持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二是创造条件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的创新服务平台,通过优化和整合各类科技、管理资源,向中小企业提供开放共享的科技、管理服务载体。三是强化税收政策引导。对非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项目所得,可以比照技术转让所得,50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出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出口实行零税率。
2、促进调整结构。建议政府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产品服务中心,免费为中小企业产品转型升级提供各类设计、策划服务。同时,设立专项资金,资助其产品升级换代。对低碳型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鼓励其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要求,节能降耗、减排治污,实现节约生产和清洁生产。
在税收上,鼓励其不断提高自身产品的附加值。一是允许加速折旧。二是比照软件企业政策,扩大增值税超税负返还范围。三是允许中小企业的新产品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在税前全额列支,鼓励中小企业做大市场,做强品牌,变“小品牌”为“大战略”。
3、引导集群发展。政府应当积极为中小企业在市场化的企业自主组织过程的集群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尤其应该发挥税收政策在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中的引导作用。一是对于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给予所得税优惠。如可将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视为一个集团企业,对其汇总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鼓励企业之间互相合作,互相联合。二是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所得税与营业税优惠。该服务平台应以非营利性为主,坚持非营利性服务与市场化运用相结合,对其取得的非营利性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与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