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议
由于现行招投标制度以价格为导向,违背了“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而是“价低者得”,这就迫使部分企业为了竞标成功而不计后果的追求低价。这种“唯低价是取”的政策导向使品牌药大企业毫无优势可言。首家试点安徽省的基本药物招标结果,全国化学药行业排名前十位的生产企业中,只有17个品规中标,仅占中标品规总数的1.97%,全国100强制药企业中,只有249个品规中标,仅占中标品规总数的28.85%。以我省为例:胡庆余堂、海正药业、中美华东、正大青春宝、浙江医药等主流企业的品牌药几乎全军覆没。随后,许多省份都沿用了安徽省的“双信封”模式,其中包括浙江省。主流优势企业无法中标,导致基本药物生产趋于地域化和碎片化,基本药物产品质量和长期稳定的供应保障存在巨大风险。据调查,基本药物已出现了持续供应能力不足的问题,如:板蓝根、六味地黄丸、杞菊地黄丸等耳熟能详的药品。老百姓也对基本药物心存疑虑,持不了解、不信任的态度,对基层医疗机构药事人员反映:“你们就只有吃不死也吃不好的药”。
另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窄,目前只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没有把二、三级医院、村卫生室、社会办非赢利性医疗机构纳入。客观上造成了患者由于用药衔接的问题在二、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会办非赢利性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的困难,加重患者负担,浪费医疗资源,不利于医疗效率的提高,造成新的“看病难”。
对此,为稳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出台临时采购备案制。目前,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采用“跟标”的方法,不具备自主采购权。考虑到招投标政策的调整需要国家和省主管部门的不断探索和完善,非一时一地可为。此外,药品生产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中标单位可能会遇到原料采购、水电使用限制及其它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从而导致在短时间内出现供应不足的情况。建议地方出台临时采购备案制,允许基层医疗机构通过采购备案的方法寻找同品种同规格不同厂家的药品予以替代。
2、合理设计政策,对本地企业实施政策性倾斜。生物医药产业是十大重点产业之一,西溪谷更是以打造生物产业带为规划目标。但生物医药产业的投入大、周期长、技术高、约束性政策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为了促进本地企业的发展更应给予政策性的扶持,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本地企业。同时,本地企业中标和负责配送更有利于实施药品全过程的质量监管,还可以降低配送成本,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
3、适当扩大基本药物覆盖面。建议选取部分村卫生室为试点单位,纳入基本药物覆盖范围,推进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发展,也有助于解决部分村卫生室及从业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村卫生室的纳入,可以减少新开卫生服务站的费用,减少财政支出。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筛选部分服务规范的社会办非赢利性医疗机构做为试点单位,在政府办与社会办两个层面上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便“双向转诊”。
4、提高基本药物的群众认知度。为了让基本药物成为群众就医的首选,除了实施零差率在经济上体现和引导之外,还应提高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让基本药物真正成为花钱少,疗效好,方便获得、方便使用的药品。建议开展合理用药舆论宣传与教育引导工作的同时,在每个城区选取1-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为试点,开设基本药物方便门诊,引导群众养成合理的就医习惯,促使医生养成科学的用药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