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改革金融机构运行机制 培育企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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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3-26 08:42:39
来源:admin
当前,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已成为一支重要的力量,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快速增长,保持市场繁荣,扩大社会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近年来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加大、银行紧缩信贷等因素,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中小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原因很多,其中主要的就是中小企业外部融资问题。同时,由于银行高度商业化以及中小企业自身的缺陷,中小企业融资难成为世界性课题。

我们认为,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中小企业融资活动中最为显著的特征是缺乏完整、透明、连续的经营信息,并且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普遍较差,加剧了融资活动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及其负面影响程度。因此,改善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减轻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影响程度,是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

对此,我们建议

一、改革金融机构的运行机制

1、全国性商业银行的组织结构应走扁平化道路。扁平化的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可以设计成一种两级管理一级经营的运作模式,即总行—城市分行—网点。其中总行和分行分别处于两个不同的管理层级,分行以下属于经营层级,比目前的组织结构要减少两个管理层次。部分国内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尝试此运作模式。扁平化组织结构,不但可以有效加快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速度,降低信息失真机率,而且赋予商业银行基层经营者更大的活力,使其保持与客户的紧密联系,使大型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有所增加。

2、广泛建立中小金融机构。相比大型银行,中小金融机构往往带有社区性质,这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最能充分地利用地方的信息,最容易了解到地方上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容易克服“信息不对称”和因信息不完全而导致的交易成本较高这一金融服务业的障碍。适当加快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步伐,不仅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措施,还有助于中国银行业的专业化分工。

二、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减轻信息不对称对中小企业融资活动的负面影响。

1、健全中小企业治理结构。当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报告真实性与准确性较低的现象,这些往往都是企业治理结构不健全所致。因此实现治理结构合理化,是解决企业信用问题的关键。对国有中小企业应实行积极的退出战略,走改制重组道路;对私营企业要引导资本社会化方向,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吸收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要素。同时应强制规范企业的财务核算,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制度,增加企业财务透明度。

2、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同时加强立法和执法,健全失信惩罚机制。要建立社会基本信用数据的开放制度,应着手制定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共信息、征信数据开放、传播和使用程序,应明确规定政府、企业哪些信用数据必须开放以及开放的范围和程度。在信息开放方面,特别要强调政府的相关政务信息的开放,对于应公开而未能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的行为,有关政府部门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金融机构掌握的社会成员的部分信用信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也应通过合法的渠道和方式向有关机构提供并允许合法传播。同时要尽快研究并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应明确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失信惩罚机制设计的出点和重点、失信与犯罪的区别及法律边界、失信的惩戒形式和制裁程度、失信惩罚机制的操作和执行效果等等。对失信企业“黑名单”公示制度应有法定的征集、传播途径。

3、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建设,构建全国性的征信体系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结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与担保环境,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提高“信用”的价值和“违约”成本,促进企业信用意识的提高,逐步实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与共享的社会化。由政府出面,参考国际通行征信体系指标并结合中国国情,出台国家统一的征信评估标准。

4、要大力普及信用文化,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环境。一是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方式,利用行业协会等组织机构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信用道德培养和教育。二是提高社会主体的守信意识和维权知识,并能自觉参与监督和抵制失信行为。三是引导和培养市场主体自身信用程度的社会评价,努力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四是培育企业家的信用意识,提倡和宣扬信用观念,在“有借有还”的良好信用环境下改善银企之间的关系。

三、重视发挥民间融资的作用

民间融资(非正规融资)是在人们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主要发生在同一或邻近社区,贷款人高度知晓借款人,具有低交易成本和高度信息对称性的特性。和正规融资相比,民间融资(非正规融资)的供给者更了解借款人的信用和收益状况,从而克服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民间融资一般金额较小,同时,由于其具有“地下”性质,因此能够使中小企业在获得融资的同时保持其经营的私密性。因此民间融资能够成为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我国是一个民间资金相对充裕的国家,应当在有效的制度安排下,引导它们为社会提供服务,并使之在提供服务中获得收益。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民间资金的作用,鼓励民间资金积极投资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这样既可以有效地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也可以为这些资金找到合适的投资领域,从而实现中小企业发展与民间资金增值“双赢”的目标。对于民间进行的融资活动,不宜简单地禁止,而应加以规范,将其纳入正式的金融体系。应通过对融资主体信用度、风险控制能力和还债能力的监管,既可将金融风险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又能大大促进中小民营经济和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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