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六点建议
受传统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虽然“生活”在城市,但工作繁重、生活艰苦、居无定所、缺少保障,处在身心“漂泊”的状态,他们盼望有一天能在城市定居,但他们融入城市却面临“重重”门槛。因此,让那些已经在城市长期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真正融入所在城市,平等地享有城市市民享有的公共服务和政治权利,需要政府从政策与财政投入方面慎重决策,逐步推进。
我们为此建议:
首先,要从制度建设上保证新生代农民工成为新市民。一方面拆除制度篱笆,比如改革城乡二元户籍体制,逐步放开城市户籍,敞开城门,让新生代农民工从身份上成为新市民,让他们把城市当作新家园,有家乡的归属感;另一方面则是提供福利保障,依据进城入工的时间、稳定性、纳税情况,让农民工取得原住市民同等的福利。
其次,要营造感恩、包容的接纳氛围。目前,在一些城市决策者以及广大市民心目中,对农民工融入城市依然有排斥、拒绝的心理,不友好、不真诚、不关爱的事件经常发生,这无疑增强了新生代农民工的艰难处境和苍凉心境,甚至与城市原住民的“对抗”心理。在推进我们国家城市化的进程中,我们绝不能在城市里再搞出个“二元结构”,一定要避免一些国家现代化大城市边缘出现的“贫民窟”现象。
第三,要提高“新生代”学生群体的教育资源水平。一方面,强化公办学校接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责任,定期督查公办学校接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情况,逐年提高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接纳率;另一方面,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环境和办学水平,逐年增加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经费,重点解决办学条件、师资培养、安全保障等问题。
第四,要加强“新生代”的社会参与度。城市需要平等赋权,在新生代农民工走向市民化的进程中,让新生代农民工拥有像市民一样的各种权利。依托集中居住中心、居(村)综合活动室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公德、法制宣传、市民素质等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和吸纳他们参加社区自治组织和各类学习型、服务型、文体型、公益志愿型等居民互助性的社区民间组织,使进城务工人员的新生代逐步融入社区生活和社区管理。要重视培养、发展优秀“新生代”加入党团组织,在民主推荐、协商、选举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应考虑吸纳优秀“新生代”,并在评选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荣誉中给予他们一定比例。
第五,要积极开展面向“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扶持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免费就业服务,为“新生代”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及时发布劳动力需求信息,引导劳动力培训和有序流动,使他们能就近、及时享有便利的就业服务;二是积极落实工资保障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确保流动人口在最低工资标准上与本地城镇职工同工同酬;三是多开放一些社会地位较高的就业岗位(如政府部门、国企、社会管理等)给“新生代”,增强他们对城市的归属感、认知度,增加与户籍居民沟通融合的途径。
第六,要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引导和服务“新生代”和谐融入城市。当前,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生活过程中,更多的是参与以乡缘、趣缘等为纽带形成的非正式组织,类似老乡聚会、朋友聚会等,对于他们融入城市没有起到实质性的推动作用,甚至有一些负面的影响。因此,要全面发挥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提高对“新生代”的关注度,从文化提升、技能培训、心理法律咨询等各个方面“组团”式的为新生代农民工开展服务工作,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构建覆盖教育、心理、法律、就业等多方面的“新生代”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