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我市及时调整阶梯电价基数
杭州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居民生活水平较高,每个家庭的基本用电量自然也比较多。而现在把每户每月不提价的第一档用电量确定在50度,实在不是很合理。为此建议:
1、结合本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阶梯电价工作,大幅度提高我市每户每月第一档用电量,第一档用电不提价。根据有关地区的做法,建议不提价的第一档用电量的确定,应该能够满足75%居民户均基本生活用电量的需要。不能够把实施阶梯电价,变成变相提价的机会。
2、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在居民用电中,10%的高收入家庭消耗33%的居民用电。阶梯电价的重新确定,应该符合社会公平的需要。建议适当对第二档用电量进行提价,并满足90%居民户均基本生活用电量的需要。同时扩大第二和第三档之间的电价差,让10%的高收入家庭承担更多的电费责任,让鼓励节约用电,落在重点处。
3、政府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农业和公共服务业用电的电价补贴力度,电力部门要真正让利与民。同时要继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努力压减高耗能低效益的产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