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谨防“金融综合改革试验”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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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5-16 08:27:54
来源:admin
国务院批准我省在温州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这必将对规范与激活我省民间金融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也必将对我省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起到“加速度”的作用。但是,受金融投资惯性思维的“利诱”,有的人认为,金融综合改革就是彻底打破管制,让高利贷合法化。我们认为,这是对金融改革的误解,在这样一种思想的指引下,必然使改革“走偏”,引发新的社会矛盾。试想一下,如果对民间金融机构不设置任何门槛和监管指标,弱化必要的监管与引导,新一轮的民间借贷矛盾又会层出不穷。

因此,为了防止金融综合改革“走偏”,应注意下列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明确金融改革的任务。本次金融改革是为了打破传统金融体制的弊端,促进民间资金的有序流动,而不是简单地承认民间借贷的现状,或者纵容民间借贷的乱象,改革不是让“高利贷”和“借贷乱象”合法化。改革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打破现有银行的金融垄断,提高金融信贷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让金融业便捷有效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助推温州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二是要预防民间借贷的风险。民间借贷本身就缺乏司法保护,在金融综合改革的一片呼声中,会使具有资金的人“放松警惕”,淡化金融借贷的风险意识,让一些只想借钱不想还钱的人钻了空子,通过花样繁多的非法集资和金融传销,制造社会矛盾。我们要改革现有金融垄断格局,但也要疏导、治理民间借贷的乱象,不可造成承认和纵容民间的地下借贷关系。

三是要预防新的集资诈骗犯罪。规范发展民间金融,依然需要政府强有力的监管,通过司法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同时要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借贷行为。因此,本次综合改革试验必须有监管和司法的补位,以保障民间借贷的有序发展,遏制非法金融活动的滋生。

总之,只有制定规范的改革试验程序,严格实施金融服务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对民间融资的监测体系,才能实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保障改革试验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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