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不足问题亟待解决
然而,从对杭州六城区(除上城、江干)和临安、淳安、富阳部分幼儿园的调查情况来看,形势不容乐观。
1、保健人员配备明显不足:调查237家托幼机构,收托数约66326人,专兼职保健人员仅249人,平均266人一位保健人员;
2、核拨经费不足、缺少编制、待遇低:卫生保健人员的人头经费只是幼儿教师的一半,249位专兼职保健人员中有编制的只有70人,只占28%,平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共160人,占64%;
3、职业发展受限,无缘职称评审,人员流动大,学历层次不高,有医学背景的少,249人中仅有96人的专业是护理、临床或预防医学;
4、托幼机构受限于编制也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保健人员或由教师兼,或形式上聘相邻社区医院的医师,或者干脆就没有。这种“减员增效”使保健、保育人员超负荷,疲于应付,园内一些保健措施处于有形无实的状态,在传染病防治和入园晨检、环境卫生监测等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安全隐患令人担心,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儿童是社会成员中最脆弱的群体。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年幼儿童,身体各器官系统的生理功能尚不完善,机体免疫功能低下,适应外界环境能力差,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各种危险因素都可能危害他们的健康。幼儿在集体生活条件下相互密切接触,如果疏于管理则易引起疾病的传播和流行,并可能发生意外事故。
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与幼儿教学同样重要,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应从保护儿童健康角度出发,将卫生保健状况合格作为托幼机构招生的前置条件,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的编制,分步分期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托幼机构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对于按规定配置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托幼机构应给予财政支持(可以参照托幼机构的保安由政府买单的形式),让保健人员享有与幼儿教师同等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