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集约利用土地与标准厂房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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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5-24 08:32:24
来源:admin
一、目前集约利用土地与标准厂房的现状

土地资源的匮乏是制约工业经济发展的瓶颈。当前,无论是政府招商引资,还是杭州市各区内原有工业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土地紧缺的问题都已成为政府和企业共同面对的难题。仅以余杭区为例,该区地理位优越,配套设施齐全,政府对企业的扶持力度相当大,无论是产业规划,还是政策措施,都尽可能的落到实处。优越的地理环境,完善的服务体系,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前来投资、生产。但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新的问题也日益浮现。目前,许多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税收高、成长性快、前景好的工业企业想来余杭落户,却因土地无法供给而遭搁浅。在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加剧的背景下,依然有许多之前进入工业区的企业有不少闲置厂房。这部分闲置厂房不仅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也不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据相关部门的统计,截止2010年底,余杭区有闲置厂房约65万平方米,相当于近1000亩土地被闲置(容积率按1.0计算,这个数据2011年尽管没有统计,但估计比2010年还要大)。如果按一家工业企业需用地20亩来计算,这些闲置的厂房可以供应50家工业企业的用地需求。每家工业企业平均按照300万元的税收、100人的就业来计算,每年可创造1.5亿元税收、安置职工5000人。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我们应该盘活这部分资,让它们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二、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

企业这些闲置厂房的出现,一方面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流失,另一方面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这种情况的出现是有多方面原因的。

1、金融危机的影响。近年来,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许多企业的投资热情与实际可用资金下降,加之市场前景不乐观,欧美市场不景气,造成了原来想投资的企业不能按照计划推进。

2、项目管理缺乏前瞻性。国内很多企业在项目管理上缺乏系统的规划,缺乏前瞻性。企业计划投资与实际投资差距较大。不少企业为了拿到土地资源,项目计划经过包装、操作,人为地扩大了项目投资,造成项目计划投资额的水份很大,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3、个别企业经营者投资目的不纯,圈地思想较浓。由于土地资源越来越紧,企业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土地增值空间也越来越快。为此,部分企业“拿地”的热情非常高,千方百计想争取土地,即使没有产业项目也想拿土地。以至出现不少企业拿到土地后只建厂房出租,不投资设备的现象。

4、村级留用土地建造厂房情况较多。对村级留用土地的管理大多缺乏计划性,造成厂房的利用率很低。

5、供地方式不够公平透明,缺乏监督管理机制。政府对违约企业处罚的力度不够,动真格的少。

    三、解决问题的建议

1、加强引导。集约利用土地与标准厂房,就要对有闲置厂房的企业进行梳理,对业主进行政策宣传,鼓励企业尽快加大项目的投资力度,严格按照拿这块土地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对已供未动的土地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出台的政策:闲置超过二年的土地,坚决予以收回;对建筑容积率未达到拿土地时的标准(计划投资额)的企业,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拿土地时的项目计划。

2、加强督查。项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督促,要对照土地供应时的要求,督促企业实现自己的承诺;或督促企业自身去寻求有需要租赁标准厂房的企业,对出租厂房内的生产设备投入,政府督查企业项目投入时,可视同为企业自身的投入。同时,要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把握项目准入关,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3、加大处罚力度。对有闲置土地或只建厂房不投资生产设备的企业,要停止其享受各级财政政策,取消其享受财政资助的资格,并处以适当的经济处罚;没有诚信的企业,不能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类评比活动和奖励;企业主是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要发挥带头作用,若其企业有类似情况的要严肃处理。

4、要坚决打击幕后交易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极个别企业经营者利用关系拿到土地后,借合作的名义把土地使用权高价转让给他人,不但搞乱了供地市场,也使一些实实在在想办企业的经营者拿不到土地。

5、加大对入住闲置厂房的财政补助。对租赁现有闲置标准厂房办企业,并在租赁厂房半年内开工生产,投产后经有关部门验收通过的,可根据相关政策给予适当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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