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我市企业到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一、海外研发机构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1、有利于吸收技术溢出。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是技术创新的发源地,同时也是跨国公司聚集度最高、先进技术最集中、全球技术交流最频繁的地方。发达国家在其国内对技术的封锁和控制程度往往较低,技术的种类、数量、先进性以及应用程度远远高于我国。在这些国家设立研发机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技术实力和资金承受能力,在广泛的范围内,有选择的主动模仿、吸收先进技术,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2、产品能更好的适应和占领目标市场。随着全球制造能力的过剩,市场的竞争变得空前的激烈。市场竞争的结果导致市场的不断细分,消费者的需求日益个性化,表现在市场上就是产品的不断差异化。世界各国由于国情、文化背景、民族特性以及消费习惯等的差异,更扩大了消费的差异化。到当地设立研发机构,可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消费习惯,研究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有利于产品快速进入本地市场。
3、有利于利用海外优秀人才。海外拥有着一批著名的高校、科研院所,拥有代表该国甚至世界最高水平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以及一批具有良好科研素质的高智力人群。将研发机构设立在科技人才聚集地,可以与当地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合作,招聘优秀人才,增强企业的研发实力。
二、我市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面临的问题
1、海外研发投资数量少、研发机构规模偏小。目前,实施海外R&D 投资战略的主要是高技术领域的大型企业,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尚未将海外R&D 投资提上议事日程。目前我市企业在海外投资设立的研发机构不多,即使设立的规模也相当小。不论是在人员配备上,还是资金投入上,都没有形成真正的国际化、多渠道投入模式。在资金规模上,单个企业对海外研发机构R&D年支出主要处于500万元人民币以下,而发达国家单个研发机构,以在华研发投资为例,平均注册资金为1805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49 亿元,两者平均规模相距甚远。
2、企业海外研发机构层次相对较低。根据研发机构的职能,可以将研发机构分为四种类型:技术跟踪型、技术支持和技术改造型、技术开发型以及基础技术研究型。海外技术跟踪型研发机构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跟踪当地的技术进步与市场变化,本身并不从事技术开发活动;海外技术支持和技术改进型研发机构主要为公司的海外研制工作和市场行为提供技术上的支持;设立海外技术开发型研发机构主要着眼于充分利用外国先进的科技资源,开发新产品,设计新的生产工艺;海外的研发实验室主要是从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出发,从事超前性的技术研究工作,为确立将来的技术规范进行知识储备。四类研发机构层次逐级提升,所要求的技术和资金也不断提高。
目前,我市企业海外研发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进行技术跟踪和搜索,技术本土化,以及围绕公司的技术创新战略,提供辅助性研发,而进行基础研究的海外研发机构少之又少。因此,我市企业的海外研发还处于初级阶段,层次相对较低。
3、我市企业海外设立研发机构方式较单一。海外研发机构设立的四种方式在实现技术跟踪、获取研发溢出以及技术创新等目标的手段和效用有所不同。而我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大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采用在国外独资建立小规模R&D机构的方式。如万向集团1994 年在美国成立的全资海外公司——万向集团美国公司,同时也是万向集团的北美技术中心。
4、企业在合作目标的选择上需更审慎。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往往需要高昂的运营费用,并购目标选择不慎可能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高技术领域投入巨大且技术更新速度极快,跨国公司通过交叉授权、专利联盟构筑了复杂的“专利丛林”。如果并购目标行业与企业原有主导产业缺乏关联,在并购后既难以承担巨大的海外研发成本,又无法在技术前沿撼动跨国公司的强大优势,类似于华立通信并购飞利浦CMDA 后陷入困境的情况就会出现。
三、加快推进我市企业到海外设立研发机构的对策建议
1、放宽对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投资的审批。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已表示“支持国内企业用汇设立海外R&D机构和投资境外高新技术产业”,但尚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浙江省已经有了相应的政策优惠,但企业普遍反映作用不明显。在国际储备余额巨大,客观造成外汇资金利用效率低下的背景下,我市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企业海外研发投资的优惠力度,对达到认定标准的企业,便利审批程序,保证用汇额度。
2、利用财政税收政策促进海外研发投资的发展。在税收方面,政府在吸引跨国公司来华研发投资的过程中,制定了许多优惠的税收政策,对跨国公司来华研发投资起到了促进作用。例如研发中心进口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环节税,免征技术转让营业税等。为促进企业海外研发投资的快速发展,政府有必要制定一些类似的促进措施,鼓励、引导企业到海外研发投资。首先,对海外研发机构的研发投入和运营费用认定为企业研发投入,允许享受相应的加计抵扣政策的优惠;其次,对在海外研发的技术及其产品的,在政府采购中享受相关自主创新产品的优惠政策;第三,对运营情况良好,在引进技术、开发新产品、吸引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外海研发机构予以奖励,以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加大海外研发投入。
3、拓宽企业海外研发投资的融资渠道。多数企业认为进行海外研发投资最大的阻力之一就是资金缺口问题。很多企业虽然考虑过海外研发投资的问题,但海外研发投资是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开展工作,不确定因素相比国内增加,风险加大,在资金本就紧缺的情况下只得放弃。而我省企业的信誉度在国外普遍不高,海外融资非常困难。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的办法之一就是政府加大对海外研发投资企业的融资。政府应该放宽对海外研发投资企业的融资限制,简化融资手续,特别是对那些通过海外研发投资引进了国外先进技术或取得了技术创新成果的企业在融资上给予优先考虑。同时政府应该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引导民间资本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流向海外投资企业。
4、建立海外R&D资源信息平台。企业实施海外R&D投资,首先就受制于信息不完全的掣肘。我市应积极扶持为企业提供海外R&D资源信息的中介机构。此类机构应建立在市场化运作机制上,成为向企业提供国外研发资源、待并购企业、投资环境等各类信息的商业化服务平台。
5、积极建设海外R&D咨询专家库,加强跨国研发管理人员培训。海外R&D投资对人力资本有相对较高的要求,需要建立一批高水平的专家型研发管理队伍。应考虑设立由经济学家、律师、财会专家、技术专家组成的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海外研发投资咨询。同时,要动员力量,加强国际研发管理人才的培训,建议利用大院名校的优势人才资源与海外科研院所合作,引进优秀人才对我省人员进行培训,充实我国海外研发管理人才队伍。
6、加强监管,严防资产流失与利润转移。企业的海外研发投资如果缺乏有效监管,有可能成为某些不法经营者进行利润、资金转移的工具,甚至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此外,一些民营企业以“海外研发投资”作为“增强”企业知名度的“有效”手段,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也会对创新环境构成损害。政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海外研发投资的监督、管理,建立年度申报、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