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浙江制造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清除制假制劣毒瘤的若干建议
1、以打击各种非法印刷品、盗版光碟为重点,组织开展图书、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对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等印刷、制作企业的监管,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清查,依法收缴非法图书、印刷品和盗版音像制品,对违法违规企业作出处罚,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地下印刷、复制窝点,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加印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加强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整治侵权盗版行为。
2、以打击假冒商标、包装装潢和地理标志为重点,组织开展商标权保护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对印刷、制作商标、包装装潢企业的监管,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检查行动,严厉查处非法盗印、加印和出售标识标签的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着力查办侵犯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案件,依法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假冒汽车配件、手机等重点产品的整治。质监部门要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依法查处冒用专用标志行为。
3、以打击假冒专利和侵犯他人专利为重点,组织开展专利维权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专利领域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专利违法行为。
4、以商品集散地和各种重要市场为重点,组织开展商贸领域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并最终流向消费者。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管理者的保护知识产权主体责任。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5、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组织开展食品、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着力查办一批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
6、以种子、农资等重要商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涉农领域侵权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强化种子、苗木等生产源头治理,突出重点品种和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大宗农资市场的监管,集中查办一批严重坑农、害农恶性案件。
7、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坚决依法追究制假制劣犯罪分子刑事责任。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对重要特殊案件要及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查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案件或线索,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突出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司法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案件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