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落实《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保障老年人优先就医
为切实解决老年人的实际困难,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杭州市政府曾于2002年10月14日出台《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以下简称《优待办法》),明确规定了针对60周岁及以上和70周岁及以上老人的各项优待措施,其中就有针对60周岁及以上老人优先就医的办法:“政府投资主办的各医疗机构专设老年人挂号窗口,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包括急诊、复诊挂号费,不包括专家门诊挂号费及诊疗费),并优先安排就诊、划价、配药、检查等”,同时还明确该《优待办法》“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但据调查和了解,《优待办法》的实施现状却令人遗憾:虽然《优待办法》出台至今已近十年,但遵照执行者寥寥。在所走访的3家省级医院中,只有1家在挂号大厅内树了一块小小的告示牌,注明了“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卡优先挂号”,但由于牌子小,位置也不显眼,很多老人并没有看见,他们仍和年轻人一起排队挂号、缴费,其余2家均无任何相关告示或标示;5家市级医院中,2家在一楼挂号收费大厅窗口张贴了明显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先”标示,1家在辅助的挂号收费处标明了“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卡优先”,其余2家也无任何“老年人优先”的标示。此外,即使那几家实行了老年人优先的医院都不约而同的在年龄上打了折扣,即将规定的60周岁提高到了70周岁;而在所有8家医院的化验、心电图、B超等检查处及各科门诊检查室前,老人们和其他病人一样,排队等候,按号就诊,没有享受到任何“优先就诊”的待遇。随机询问在各家医院排队的老人,是否知道60周岁以上老人看病可以优先挂号、优先就诊,所有老人均告知:不知,只知离休干部可以优先。
为切实贯彻《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将老年人优先就医落到实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对《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中有关老年人优先就医的相关规定,在直接对外的服务窗口设置“老年人专用窗口”,并在明显处张贴有关老年人优先、优惠及免费的公示牌和标识,有条件的医院可开设“老年人专用就医区”,同时建议杭州市医疗主管部门将老年人优先就医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医疗机构的各项考核内容之一。
2、老年人凭《杭州市老年人优待证》优先就医。目前我市已为本市常住60周岁及以上老人发放了《杭州市老年人优待卡》,老年人凭卡就医可享受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等一系列优先服务;对于非本市常住老人,就医时凭本人身份证及户籍所在地发放的《老年人优待证》享受同等待遇。
3、开辟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优先就医的服务平台。各医疗机构可结合志愿者服务活动,配备专、兼职导医服务人员及轮椅、平车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为老年患者就医提供全程陪同、导诊服务,解决老年人的就医困难。此外,在可能的情况下,建议由政府协调拨款,开设老年人全科门诊,最大程度地解决老年人的看病难问题
4、加快社区医疗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建议设立专项资金,通过引育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社区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社区防保医师和社区护士队伍,添置必要的医疗器械和设备,不断提高社区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同时拓宽社区医疗机构的服务内容,为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人配置社区家庭医生,使老年人不出社区即可得到常见病、慢性病的诊治,健康咨询和指导等服务。当病情需要转到大医院诊治时,由社区家庭医生帮助办理转诊、预约等手续,免去老年人到大医院就医的奔波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