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设立学前教育看护点,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托难问题
如何来管理、规范这些未经审批的托管点,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建议参照上海等先进地区的做法,整合已有的民间资源,加强指导与管理,在城郊设立学前教育看护点,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子女托管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一、明确学前教育看护点的属性。可以将学前教育看护点性质明确为就近招收相应区域的学前儿童,为家长提供托管看护为主要内容的便民服务机构,属于“社区民间组织”,并应纳入优先发展和重点培育的社区服务类组织。
二、实行看护点登记与备案制度。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8】2号)文件精神,参照社区民间组织的登记与备案制度,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学前教育看护点,由各区、县(市)民政局负责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登记。对于尚未达到登记条件,但活动正常开展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学前教育看护点,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三、明确看护点的设立标准。根据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和接受看护的适龄儿童的实际需求,看护点的基本条件可根据办园条件酌情放宽,但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与《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制订加强郊区学前儿童看护点管理的办法,相关区、县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管理办法。中心城区原则上不设立看护点。
四、加强日常监管与指导。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对现有的未经审批的学前教育托管点进行排查,对条件较好的给予支持,并提供条件积极引导托管点经营者按照看护点的设置要求改善条件,规范行为,在鼓励合法经营的同时满足城郊相应群体子女的入园入托需求。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看护点设立条件的托管点坚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