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建议加强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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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5-30 07:54:27
来源:admin
我市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行业种类繁多。但安全设施到位率普遍较低,企业主安全生产意识也不强,安全隐患较大,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经营者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规操作或安全设施不到位,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促进小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从业职工的人身安全,建议如下:

一、按照属地原则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市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等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排定重点监管名单,并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微企业责令立即停业整改。

二、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对登记从事为重点监管行业的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要主动上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管,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尽量消除监管盲区。

三、强化一线监管力量,将主要监管力量下沉到监管一线。并在待遇和上升渠道上适当向一线监管人员倾斜,增加一线监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通过招募安全生产监管志愿者、聘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弥补监管部门人员不足的缺陷,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对在安全监察中发现的个体工商户确实由于经营困难导致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除了要求整改以外,尽量通过税收、财政资金补助等方式帮助解决困难。

六、加强对个体工商户业主、小微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或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演习,增强安全意识,从根本上保障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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