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关于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直运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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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5-30 07:58:50
来源:admin
杭州市为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与文明素质,巩固与深化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从2010325,正式试点垃圾分类处置,共有37个小区参与。2011年达到60,预计2012年达到80。经过近几年的运作,试点小区垃圾分类收集成效明显,但是此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全民环保意识的提高,涉及分类直运的各种配套保障和多个部门,难度很大,困难不少,无论是垃圾分类收集的正确率,还是推进速度都不尽人意。一是宣传教育不到位,市民环保意识有待加强。二、分类收集不到位,垃圾分类准确率有待提高。三、配套设施不到位,政府公共投入有待提高。四、法律法规不健全,依法管理有待加强。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

    推进垃圾分类收集,离不开宣传教育,关键在于全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要通过市、区、街道、社区各个方面,运用网络、电视、电台、报刊等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收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垃圾正确分类的知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热情。树立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环保意识要从娃娃抓起,建议在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开展垃圾分类教育,让孩子们从小树立公共环境责任意识和掌握正确地垃圾分类收集方法。要大力提倡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带头,社会各界、志愿者热心参加,全民自觉参与的垃圾分类收集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政府投入,完善配套设施,科学管理。

垃圾分类直运是一项保护环境、改善人居质量、提高城市品质的民生工程。要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专业运作、逐步提高”的要求,加大政府公共财政资金的投入,要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确保垃圾分类直运的各个环节做到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要重点落实专职人员监管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分类清洁直运,确保分类处理设施完备适用,处理方法科学高效,要尽量衔接好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处理的各个环节,减少垃圾在公共区域存放的时间,保证居民生活环境优美。

三、完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理,责任落实。

   杭州市要在国家颁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的基础上,根据巩固和深化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工作要求,加快地方性立法,尽快出台杭州市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管理的法规及实施细则。规范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行业标准,明确市民对垃圾分类收集行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试点小区的经验和教训,对正确分类收集的市民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主动配合者可以收取一定的排污费并适度曝光。要加强日常监管,对市民分类投放的垃圾袋分户编号建档,做到有据可查,责任到人。对市民产生的危化垃圾如:废电池、废灯泡、废灯管、废墨盒等,除了市民要正确分类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还要责任经销商切实负起回收废旧产品的义务,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要制定经销商回收废旧产品的强制性法规,谁经销谁回收。对主动回收废物的市民、经销商政府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不执行规定的经销商进行处罚,根据销售产品与回收废品的差额,收取一定的污染物处置费,对屡教不改者取消其经营资格。确保垃圾分类直运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责任明确。

四、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稳步推进,有序开展。

垃圾分类直运,是一项系统工程,难度大、要求高、涉及面广,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工作,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实行条块结合,市、区、街道、社区实行统一指挥,上下联动、分工合作。要把该项工作与创新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结合起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宣传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杭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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