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建议重申我市的“禁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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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06 07:44:36
来源:admin
我市早就规定在主城区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但是,随着管理的“松懈”,摩托车的行驶已经在主要道路蔓延开来,且有逐步增多的趋势。在城郊结合部已经出现出售、维修摩托车的商家小店,城区主要道路时常可以看到“呼啸”而过的摩托车,最近几个月因无牌、无照驾驶摩托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已有多起。因我市是“禁摩”城市,骑行摩托车的人,大都担心被扣,绝大多数是“超速行驶”,而且是“急”不择路,这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我们建议

一是重申我市“禁摩”规定,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予以通告;

二是在通告宣传的基础上,交警、城管要予以严查,对无牌、无照行驶者,依法严处;

三是对销售摩托车的商家应予以资质认定,并严格执行上牌以及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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