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建议财政预算单设“三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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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18 08:08:29
来源:admin
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被公众俗称为“三公”的消费已经成为“众矢之的”,处理不当就会引发民怨,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国务院已经三令五申要求“中央部门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但是,因受财政预算的专业性限制,人们看财政预算中的“三公”经费预算如同“雾里看花”,这又引发了新一轮的公众质疑。因此,改革预算制度,单设“三公”项目,让老百姓能够看得懂预算计划,把“潜伏”在各种预算项目下的“三公”经费单列出来,非常必要。

我们建议,要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在现行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单独增设一个“三公”科目,将财政拨款的预算科目细化到“项”级,增加公开单位当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这不仅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也为顺利推进预算公开工作、预防腐败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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