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建议我市制定公建标准推动“母婴室”建设
为此建议:
1、制定我市公建标准,将母婴室列入公共场所建设的“标配”,推动 “母婴室”建设。
2、鼓励和支持大型商场、旅游景点、车船码头等公共区域开辟临时“母婴儿室”。
3、可在已建成的公共厕所开辟场所,添设 “母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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