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顿违法违规认证行为,为小微企业减负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建议
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不少代理认证工作的中介公司,3C和9000都明码标价,保证可以通过检查,拿到证书,从而将一项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变成了市场行为,只要有钱,就可以买到。
3C强制认证,由于验收走过场、装样子,再加上监督力度不足,惩罚不足,这些权威性验收与认证环节存在着部分被明码标价现象,一些厂家通过代理中介公司花钱买到了认证。 非强制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也如此,当你咨询认证公司时,对方会问你,是真上还是买证,真上需要半年多时间,需要十几万甚至几十万费用,而买证则需要几个星期甚至更短,费用只要1万多元甚至更低。
这些违规、违法认证行为的存在。一是严重挫伤了正常守法经营企业提升质量,加强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市场上各类产品认证充斥,消费者无从辨别,扰乱了市场竞争的正常秩序。三是加大了小微企业的经营成本。虽然从大类分,我国目前有国家强制性与非强制性认证两种,后者可由厂家自愿选择认证与否。然而,当一些小微企业花钱买到了认证,同类企业如果没有这张证书,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迫于竞争压力也会进行购买,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小微的经营成本,消耗了小微企业正常经营的精力时间与费用。
为此,建议:
一、由相关部门牵头,分部门分行业对各类认证机构进行专项整治与清查。
非强制性认证目前是五花八门,按照行业分类,可分为工业制造行业的9000认证、服务行业的认证、农产品以及其他特殊行业的认证。这些名目繁多、五花八门的认证机构,应由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认证清理与规范委员会”进行专项整治与清理,根据产品质量法20条“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对于一些似是而非、皮包认证或者没有依法设立的野鸡认证机构坚决予以打击、取缔与清理。
二、完善《产品质量法》,加大对违规认证机构、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自
由此可见,产品质量法对认证机构违法违规承担的责任处罚不重。现在购买一个认证可能就需要几万元,如此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明显威慑不够;其次,对认证机构的直接责任人、负责人处罚过轻,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建议应根据当前虚假认证、违规认证潜规则盛行的现象重新修订《产品质量法》,加大对责任人的惩罚力度,设置行业禁入制度以及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例如虚假认证违法所得在50万元以上,判处多少年徒刑等,以此威慑犯罪,增大犯罪成本。从而达到净化市场竞争秩序,为小微企业减负,提升企业的质量意识与管理水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