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营运残疾车卷土重来,期盼城市毒瘤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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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7-10 06:37:53
来源:admin
近来,曾经整治几近绝迹的营运残疾车又开始死灰复燃,并且日渐猖狂起来。在苏堤、净寺等景区和平海路、庆春路等闹市,残疾车一路喇叭长鸣,在自行车道上嚣张的横冲直撞;在浙一、市一等医院门口,残疾车挡着大门排队候客;闯红灯、逆向行驶、抢道,视交规如无物,妨碍正常交通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残疾车原本就安全系数低,有些车还是已到报废年限却未报废的,加之车主随意违反交规,更提高了事故发生的概率,给乘客和行人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除此之外,残疾车尾气污染大,占道面积多,行驶速度慢,高峰时段漫天要价,车辆形象差,严重影响市容,景区、闹市间穿行的营运残疾车,与杭州国际化大都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形象极为不符。

    交通法规规定,残疾人专用车是供下肢残疾者代步的非机动车辆,对其排量、车速和乘载对象、人数等均有严格的限制。但在,我市很多残疾车已远远偏离法规,擅自改装车型、加装车棚,并由非残疾人驾驶非法营运。残疾车非法载客就象一个城市毒瘤,屡禁不止,让残疾车营运从一个交通管理问题,变成了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营运残疾车屡禁不止,是因为对残疾车主来说,违法成本太低,遇到查处,最多就是没收残疾车。据残疾车主称,这些损失只需大半个月就能赚回来。而对管理部门来说,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目前的执法,一般是扣车或罚款,这些手段,对残疾车营运者毫无震慑力。

    为解决残疾车非法营运这一城市毒瘤,早日还市民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建议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从源头上取缔营运残疾车:

    1、对残疾车辆出售网点严格管理,无残疾证者不得购买残疾车,如发现商家将残疾车出售给非残疾人,取消其经营资格。

    2、加大对残疾车非法营运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可学习温州,对用残疾车非法营运的,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处以1万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

3、对乘坐残疾车的乘客,也同样给予50100元的罚款,让残疾车没有市场。

4、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对残疾车非法营运实行有奖举报,对查证属实的群众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5、在取缔营运残疾车的同时,要优化公交网点,提高公交通畅率,适当投放一定数量的区间小巴士,以解决群众出行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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