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医患关系紧张及处理医疗纠纷的建议
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形成主要有四方面的因素:
一、医疗任务繁重,造成医患之间的沟通交流不足。目前大医院的医务人员工作量非常大,大多是在超负荷工作,造成接诊时间减少,难以做到充分、有效地沟通。随着举证倒置制度的推行,势必造成医生让患者多做辅助检查的事实,加剧看病贵、看病难的状况。同时,因为部分医务人员自身因素,缺乏沟通交流的技能,也致使医患关系紧张。据统计,医疗纠纷的诱因80%以上不是医疗技术方面的问题,而是沟通问题。
二、医疗技术专业性强,造成医疗信息不对称。随着医疗技术及检测手段的快速发展,医疗技术的专业性也越发精专,医生与患者之间对信息的掌握和理解程度的差距较大,存在医生无法向患者解释清楚医学原理的事实,同时,医疗某种程度上又是一个试错的过程,医疗过程因为患者个体差异及医术受限等因素,医疗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的过程,出现医疗意外乃至医疗过失都是一个概率问题。
三、患者科学素养不足,造成难以理性就医。目前,患者对医学科学认识的不足,也造成患者就医的盲目性,无法做到理性就医,势必造成医疗资源的局部不均衡,加剧看病难现象,也增加医患关系的紧张度。同时,社会的信用缺失,也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及医疗纠纷的频发。
四、医疗纠纷处理不合理,加剧医患关系的紧张度。随着医疗纠纷构成的转变,形成了以非医疗过失为主体的医疗纠纷,这是非常不正常的现象,有多因素造成。医疗纠纷处理存在较多的不合理,原因是患者对医疗仲裁机构、医疗调解机构的不信任,不愿意接受调解或司法途径,而采用非法甚至是暴力手段处理医疗纠纷,通过“一哭二闹三打人”等手段恶意索赔,医疗单位因为诸多原因,会采取花钱了事等无原则的处理方法,加剧医患关系的紧张及医闹的滋长。
建议及对策:
一、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维系正常医疗秩序。完善卫生法规、创建良好的社会环境,在医疗活动中,医生行医和患者就医的行为准则都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约束,医生必须依法行医,患者就医也需遵守社会秩序。处理医疗纠纷必须规范化、法制化,该调解的调解,该医学鉴定的医学鉴定,该走司法程序的走司法程序,有效解决医疗纠纷中冲突性问题,对缓解医患关系也是非常有帮助的。对于医闹事件,国家权力机构必须依法处理,如有不作为的,应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以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单位的正常有序工作,保障更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引导群众正确就医的理念,缓解就医压力。医改是世界性难度,在人口众多、医疗资源不平衡的国家,群众假如无法正确就医,看病难的现象也难以改变,也难以有效推进医改进程。因此政府部门提高群众医学科学素质,改良民众就医行为,对充分发挥医疗资源和改善医患关系有积极作用,也将减少医疗纠纷。新闻媒体也应充分发挥新闻喉舌的作用,全面、客观报道医学相关新闻与事件,多报道弘扬救死扶伤的正面新闻,少报道吸引眼球的少数医疗纠纷、医闹等负面新闻,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就医秩序和尊医氛围。
三、提升医生素质,改善医患关系。医患关系、医疗纠纷的核心枢纽是医生,提升医生的医术、医德,也是解决医患紧张、医疗纠纷的关键。通过各类培训、进修和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等活动,努力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努力达到“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的境界,做到时刻将病人放在心中,努力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患者的治愈率和满意度,以增加民众对医生的敬重和信任,提升医生的职业荣誉感。
四、拓宽途径,“三公”处理医患纠纷。在现有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处理不理想的情况下,可考虑建立医疗纠纷调解长效机制,以法律为准绳,以第三方为调解主体,增加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给患者和医院创造一个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解决平台,使双方最终走向和谐,达成共赢。既有利于医疗单位更好地抓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也能更好地为广大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