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老式多层公房加装电梯的迫切性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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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7-04 08:03:29
来源:admin
为应对杭州老年人口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趋势,推行“居家养老”以有效减少社会养老成本。而目前的杭州老小区多以多层为主,鉴于当时的生活水平和建设条件,基本没有安装电梯,而老小区一般是老年人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这就给住在高层的老年人带来了极大不便,也不利于居家养老模式的探索和开展。近年来,住在老式公房的老年居民希望解决“上下楼困难”的呼声日益高涨,已成为影响杭州老年人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老小区加装电梯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今年的市“两会”上,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就杭州老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提出了议案和提案,为此,我们也进行了调研,发现:

“高层受益低层受损”是旧楼装电梯难推进的主要原因。为什么一些单位的房改房却加装不成?“装电梯不要钱”,掉下来的“馅饼”居然还有人不要。实际上,“高层受益低层受损”是旧楼装电梯难推进的主要原因。不同的楼层,决定了不同的利益取向,这本无可厚非。但加装电梯是不是无法调和的矛盾?或许,有关利益的取舍,更是对生活智慧的一种考验。

为此,要解决旧楼装电梯难推进的问题,需要通过补偿低层受损的路径去探索解决,具体建议

一、保证居民意愿和市场优势相结合

由于物权概念日益受到重视,老公房加装电梯最为重要的因素是居民的意见统一。只有居民自愿且一致同意,并该楼符合改造标准和规划要求,才可对其进行实施改造。房产市场的吸引力。多层房一般处于较好地段,同一地区、同样房龄的二手房中,多层房加装电梯后得房率高又有电梯的优势将使多层房售价上扬,居民将最终受惠。

二、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欧洲一些比较发达国家一般四层及以上楼房均须安装电梯。德国多层建筑相关规定指出,由公共资金资助的社会福利住宅或私人投资兴建的五层及五层以上都必须按无障碍规范设置电梯,如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暂不设置,必须为将来加建做好潜伏设计。我国1987年颁布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以及1999年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局发布新的规范中都规定七层及以上住宅必须设置电梯。而电梯对于多层住宅的老、少、残居住者而言是一个必须的代步工具,而无论哪个年龄段的购房人,终究要走向老年。在新建多层住宅时,应本着“居安思危”、持续发展“老帐逐步还,新帐不再欠”的原则,建议尽快修订原有建筑设计规定,新建四层楼以上住宅应设电梯,限制甚至不批新建的无电梯多层住宅项目,在杭州进行旧区改造的同时,不再出现新建无电梯多层房。再有,整个改造工程,共涉及到抗震、规划局、建委、环保局、消防局、设计单位、房地局、质监站、街道、物业公司、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等十余家部门,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协力推进,形成监督和实施的政策文件,按照涉及民生、老龄问题优先考虑的原则,统一认识,协调动作,“绿灯放行”。

三、以点带面,有条件的楼栋先行试点

由于多层房在房屋结构、质量、间距,小区状况、电力配制和小区管线(水管、电缆、煤气、污水等)封面的条件各有不同,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多层房都可以加装电梯,也不可能都能安装,所以应该正视现实,让一些居民意见一致,房屋条件许可,资金可以解决,条件具备的先行加装,以点带面,先加装先得便利、先受惠。

四、电梯安装资金和日常运行维修费的筹集

一是引入房产开发商,承担整栋楼的改造和运作,对有条件的多层房进行加层,并进行市场化运作,经营所得费用,可用于整栋楼的改造和电梯安装,使楼内的居民尽量少出或不出前期工程费。电梯加装后,按照规定调整物业费,按所住层面和住房面积合理分摊,费用分摊可参考高层建筑的物业费用计算。居民应当签订承诺书,保证加装电梯后承担、支付相关的电梯运行及设备维护费等,使加装后的电梯能长期、良性运行,真正享受电梯带来的长久便利。二是多层楼房住户每幢最多2030户,电梯使用频率不高,为重视效率和效益,综合考虑用地和成本及能耗,建议在小区空间、房屋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设计在2幢楼之间、或34幢楼中可以公用的电梯,如设置天桥式的走廊、几幢楼房公用一部电梯,在电梯使用中引入公共交通“一卡通”依次支付体系等,即降低初期的资金投入,节约安装成本,也减少了居民的投入和支出。同时在设备种类、造价技术、维护等多方面,制定和实施多种最优化的方案,以提供居民选择。三是多层住房加装电梯的三项维护和更新费用可以参考高层住宅的相关政策运用公积金划转,直接解决拥有公积金账户住户的费用支付。

老年人生活水平不高,政府及相关政府部门应对生活上确实困难,无法负担加装电梯相关费用的老年人,在经济上给予积极支助;对于没有公积金账户的老年人,政策上允许用其子女、孙子女的公积金账户划转支付。

另外,公房电梯内的公共场所空间属于所有住户所有,可以通过合法的广告经营,出租广告位,所获得的收入,可以作为电梯的维修和维护更新的资金储备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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